专栏介绍:党的十九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人民银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稳健货币政策,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完善金融服务,防控金融风险,努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自即日起,人民银行在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及中国网财经开设“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专栏,将推出系列文章,介绍人民银行的履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欢迎关注!
党的十九大以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和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顶层设计,牵头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初步确立了绿色金融发展“五大支柱”,即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环境信息披露、激励约束机制、产品与市场体系和国际合作,发挥绿色金融资源配置、风险防范和价格发现“三大功能”。在此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积极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和压力测试工作,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和平稳有序转型。
一是持续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绿色金融规范发展提供准确依据。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是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商业可持续的重要保障。2018年,人民银行成立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按照“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原则,稳步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碳金融产品》4项标准,另有15项标准进入立项或征求意见环节,涉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等重点领域。同时,深入开展转型金融标准研究,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标准依据。
二是稳步推进环境信息披露,为绿色金融发展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环境信息披露是有效降低绿色金融供需双方环境信息不对称、降低“洗绿”等风险的重要机制。人民银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发债主体重视自身环境信息披露,不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覆盖面和披露质量。牵头建立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注重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开展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工作,有效降低环境信息披露和管理成本。指导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部分金融机构分层次、分步骤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验区内200多家金融机构完成环境信息披露报告试编制。
三是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制定和实施激励约束政策,调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绿色低碳投资。人民银行将符合条件的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纳入货币政策操作合格抵质押品,盘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资产。在全国范围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季开展绿色金融评价,提升金融机构拓展绿色业务的动力。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用于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减碳领域,以及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等领域。2022年6月末,人民银行通过两项工具分别向金融机构发放低成本资金1827亿元和357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相关贷款3045亿元和439亿元,带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逾6000万吨。
四是鼓励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培育和壮大绿色金融市场。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是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需求、丰富和优化绿色金融市场供给结构的重要基础。人民银行鼓励金融机构提升绿色贷款业务规模,创新各类绿色债券产品,稳步推出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多样化产品。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发行管理制度,规范交易流程,提升市场透明度,更好满足绿色低碳发展的融资需求。2022年6月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19.55万亿元,同比增长40.4%;绿色债券存量规模1.2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位,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对全球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五是高度重视环境风险监测与管理,有序推进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防控。深入研究气候和环境因素与金融风险的内在联系与潜在传导路径,引导金融机构识别、评估和管理好自身环境和气候相关风险。人民银行组织23家全国性银行机构分行业开展气候风险敏感性压力测试,在试点省份开展高碳行业压力测试,为有序防范气候相关金融风险探索有益路径。
六是高质量推进绿色金融区域试点,探索中国特色绿色金融发展之路。支持部分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全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和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借鉴。2017年以来,国务院相继批准七省(区)十地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经过多年努力,这些地区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取得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效支持了地方绿色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其中,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数字化赋能、碳账户建设、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已向多地推广。2022年6月末,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1.1万亿元,在全部贷款中的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
七是不断深化绿色金融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绿色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中国是二十国集团中最早提出绿色金融议题的国家,也是积极的倡导者和坚定的支持者。人民银行深入参与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等国际合作平台,凝聚绿色金融国际共识,主动引领绿色金融国际议题。2022年6月,人民银行与欧盟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为中欧绿色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便利绿色跨境投融资奠定基础。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推动绿色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完善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的良性互动和有机结合,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和低碳转型。
一是夯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逐步强化金融机构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要求。优化绿色金融评价方法,拓展评价结果运用场景。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更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提升市场主体应对气候风险能力,继续完善气候风险敏感性压力测试方法,拓展测试覆盖行业范围,探索开展气候风险宏观情景压力测试。
三是积极发展转型金融,研究推出转型金融标准,丰富转型金融产品供给,确保公正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总结推广试验区有益经验,适时启动试验区升级扩容。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继续深化国际合作,深度参与绿色金融国际标准制定,在国际气候治理中提出更多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
(责任编辑: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