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4日讯(记者 钟文鑫) 浙江政务服务网消息,舟山祥生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被罚4.5万元。
浙江政务服务网截图
网站显示,该公司对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的规定。
事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已于2022年7月7日办理了云山府项目公共区域室内装修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手续,参照《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版)》新增事项关于“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等的处罚,裁量标准:主动停止施工,积极申报审核或者实施整改,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属公共聚集场所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决定如下: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天眼查网站截图
天眼查网站显示,舟山祥生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8年, 浙江祥绅商务咨询成员, 位于浙江省舟山市, 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882.35万人民币。
天眼查股权穿透图显示,舟山祥生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祥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责任编辑:彭衍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