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亿“减税红包”将落地 营改增首涉自然人纳税
- 发布时间:2016-04-30 07:19:36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书海
中国网财经4月30日讯(记者 王斌)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预计2016年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这是本届政府上任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对众多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的企业来说,可谓是个“大红包”。营改增自2012年先后在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四年来累计减免增值税6千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转型升级。
据了解,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将试点范围扩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二是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全年减税超过5000多亿 将消除重复征税
这次营改增与以往相比,涉及到的试点企业有1100多万户,是原试点企业户数的7倍多;试点企业的税收规模超过19000亿,是原试点企业的4倍多;减税规模5000多亿元,减税力度可谓空前。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指出,由于此前实行营业税的企业不能按照增值税抵扣,因此存在重复征税。而5月1日后,所有企业都统一实行增值税税收制度,贯通了所有增值税抵扣链条,重复征税因素将不复存在。“把现在还没有纳入增值税运行机制里面的四大行业也都纳入增值税机制中,这四个行业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所以是一次全面性的减税”。史耀斌强调。
营改增不仅仅消除了重复征税,充分体现了增值税税收中性的原则,还会有助于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避免企业因为税收来扭曲自己的经济行为,有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
此外,史耀斌指出,由于实行了全链条的增值税制度,增值税环环抵扣,税收管理可以通过交叉稽核来保证税务机关能够征到税,也能避免重复征税。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增值税率档次将简并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行营改增,同时提出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那么,如何保证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史耀斌表示,一是在政策设计方面,按照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适用税率,对4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转,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等。做上述安排,总体上可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二是政策执行方面,加强对企业的培训。要确保所有的企业都懂政策,会开票,能申报帮助培训企业的财务人员,以免出现误解、误判或者人为制造出一些税负增加的情况。
据记者了解,当前我国现在增值税率分四个档次,17%、13%、11%、6%,与世界上10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相比,我国是税率档次是比较多的国家之一。较多的税率档次,存在一定的税收漏洞,也会带来一些税收管理上的复杂性。对此史耀斌强调:“增值税税率肯定是要简并的,但不是5月1日实行了增值税全面改革以后就开始简并税率。要根据增值税的运行状况,企业税负的变化程度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增值税立法时统筹考虑。”
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 二手房税率略有下降
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这次“营改增”相比以往有所不同,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
对于个人二手房税负是否只减不增的问题,国税总局副局长汪康表示,国税总局和财政部在研究个人住房征税问题时非常审慎,个人二手房的交易在税收负担上将保持基本稳定。
“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这次都平移过来了,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过去的5%,如果房价是100万元的话,100万乘5%,交5万元的营业税;现在如果房价还是100万元的话,是100÷(1+5%)×5%=47600元,少交税2400元。相当于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营改增以后的税收负担是4.76%。过去100万是含税价,现在增值税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税基不一样,所以个人营改增以后交易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而且还略有降低。”汪康表示。
事实上,营业税是含税价格,增值税是不含税价格,同样的税率,以不含税价计算的话,税款会有所下降。
此外,本次营改增以后,个人在交易二手房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税收问题及办税的流程和场所,都将保持不变。“个人的二手房交易,以及自然人二手房出租,仍然委托地税部门来代征、代开发票,原来怎么申报的还是怎么申报,原来填什么表,在哪个地方办,一切维持基本不变。”汪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