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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四成独立工矿区已实施改造搬迁 惠及600余万人

  • 发布时间:2016-03-03 10:5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金潇

  中新网3月3日电 据发改委官网消息,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共支持全国21个省(区、市)的54个独立工矿区实施了改造搬迁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64亿元,其中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45.2亿元,惠及600余万矿区群众。

  长期以来,我国各地相继建设形成了一大批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远离市县主城区、矿工及家属占城镇人口比重较高、经济社会功能自成一体的独立工矿区。据统计,我国亟需实施改造搬迁工程的独立工矿区有130多个,分布在全国27个省(区、市)。

  历史上,独立工矿区为保障国家能源资源供给、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地处偏远、资源逐步枯竭、产业结构单一、城镇建设滞后,这些独立工矿区逐渐成为区域发展的“孤岛”,普遍面临经济衰退、城镇功能缺失、居民生活困苦、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等诸多突出困难,社会矛盾突显,转型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行,独立工矿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日益突显。

  发改委表示,通过实施改造搬迁工程,改善独立工矿区发展条件和矿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既是雪中送炭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更是确保矿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2012年9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工作座谈会,对实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选择新疆富蕴县可可托海矿区等5个典型独立工矿区启动了改造搬迁工程试点。2014年,《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印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东北地区率先全面实施了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2015年进一步将工程实施范围扩展到全国。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共支持全国21个省(区、市)的54个独立工矿区实施了改造搬迁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64亿元,其中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45.2亿元,惠及600余万矿区群众。

  发改委称,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实施近三年来,累计改造道路560公里、在建720公里,改造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管网改造960公里、在建850公里。建成学校、医院、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182个,在建248个。完成重大安全隐患区居民避险搬迁安置1.3万户、3.1万人,在建安置住宅3万套。新建或改扩建接续替代产业集聚区14个,在建45个,已入驻企业1500多家,吸纳就业近12万人。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6.2万亩,在建治理工程4.7万亩。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独立工矿区发展条件和矿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有力带动了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

  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系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强化规划引导,研究编制《全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规划》。同时,积极争取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快推进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为独立工矿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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