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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稽查办案十条禁令 规范稽查行为

  • 发布时间:2015-12-11 16:46:42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小菲

  中国网财经12月11日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证监会发布了稽查办案十项禁令,公开接受市场监督。

  邓舸指出,稽查执法的一举一动直接影响市场各方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广泛关注焦点,一方面与行政审批相比,有对抗性的特点,另一方面随着资本市场深入发展,稽查执法工作面临环境更加敏感复杂。

  邓舸表示,如何规范证券期货市场稽查行为,防范廉政风险,是证监会稽查系统完善基础性建设的选择,前期,证监会组织力量系统梳理了当前证券期货市场稽查执法工作全环节中切实存在的风险点,结合市场特点,研究出台了十项禁令,该禁令对案件线索的报送、立案、取证、认定等稽查工作进行明确,对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十个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证监会依据相关规则研究出台了稽查办案十项禁令纪律处分等,确保十项禁令落到实处。

  十项禁令包括:一、严禁有案不报,压案不查;二、严禁违规立案,随意调查;三、严禁拖延办案,无故超时;四、严禁大案小办,重案轻办;五、严禁选择取证;六、严禁通风报信、七、严禁打探消息,请托说情,干预办案;八、严禁出谋划策;九、严禁私下接触,不当交往;十、严禁滥用信息,违规交易,借机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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