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产险河南分公司聘任不合格高管 遭罚5万元
- 发布时间:2015-07-17 14:08:49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郭伟莹
中国网财经7月17日讯(记者 韦鹰)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产险”)河南分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遭河南监管局罚款5万元。
据悉,永安产险河南分公司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法事实具体如下:2014年11月8日至2015年5月18日,永安产险河南分公司任用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张海臣在永安产险漯河中支履行总经理职权。时任永安产险河南分公司总经理段浩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永安产险河南分公司任用不具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河南监管局决定对永安产险河南分公司罚款5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河南监管局决定对时任永安产险河南分公司总经理段浩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