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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险一支公司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 遭罚30万

  • 发布时间:2015-03-19 14:28:52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郭伟莹

  中国网财经3月19日讯(记者 韦鹰) 中国保监会昨日发布消息,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支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渝北支公司”)因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遭罚30万元。

  经查,2015年1月28日,朱某、于某到阳光财险渝北支公司为朱某摩托车(新车,尚未上牌)投保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阳光财险渝北支公司签单岗张某明确表示拒绝承保,销售岗王某借口推脱承保,告知客户去其他公司投保。

  阳光财险渝北支公司上述行为构成拒绝承保交强险,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重庆保监局决定对阳光财险渝北支公司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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