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一支公司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遭处罚
- 发布时间:2014-12-16 09:53:53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孙朋浩
中国网财经12月16日讯(记者 常实) 重庆保监局近日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公告,人保财险涪陵李渡支公司因拒绝承保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遭罚款5万元。
2014年9月1日,投保人刘某委托蒋某到人保财险涪陵李渡支公司营业场所投保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人保财险涪陵李渡支公司综合部副经理庹某明确表示拒绝承保。
上述行为违反《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保监局决定对人保财险涪陵李渡支公司公司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