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元庆:关于提高个税月减除费用标准的提案
- 发布时间:2015-03-06 09:59:25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郭伟莹
201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月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500元。月减除费用标准(即一般民间说法上的“起征点”,但并不等同于其他税法中的“起征点”的概念)是指税法上规定的法定税前扣除额,此部分为工资薪金中的免税部分。之所以要设定个税月减除费用标准即工资薪金免征额,是基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然而3年多来,个税月减除费用标准没有发生变化,物价的上涨等因素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上次个税月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带来的实际效果。以下问题和矛盾也比较突出。
1、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水平的上涨,中国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发生了较大变化,有必要再度调整减除费用标准。很多企业员工每个月的实际收入也只是税前工资的70%,工薪阶层负担重,无法真正享受到发展带来的实际好处,更无法有效的释放消费能力。
2、国家对调整个税月减除费用标准没有相应的机制,有可能调整个税月减除费用标准的步伐还赶不上物价上涨的步伐。个税月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涉及法律修订,短时间内频繁调整月减除费用标准,其变革成本也是惊人的。
基于以上实际情况和问题,建议如下:
1、国家大幅提高个税月减除费用标准标准,以增加居民收入、刺激境内消费。
2、建立个税月减除费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参考个税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与地区,在阶段性对个税进行调整基础上,个税月减除费用标准与年度CPI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联动,实现定期指数化、动态化调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