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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树平:“重审批轻监管”转向“宽准入严监管”

  • 发布时间:2015-01-18 16:10:51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启安

  中国网财经1月18日讯(记者 谢凌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交流会上指出,伴随着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向“宽准入、严监管”,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成为关键。

  支树平表示,加快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创新,学习运用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是中央的要求,也是促进质检改革的重要任务和方向。这次我们打破多年惯例,把质检工作会安排在上海召开,既表明了我们坚决贯彻中央战略部署的鲜明态度,也表明了我们深化质检改革的坚定决心。

  支树平指出,要学好这些经验。学习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首先要全面正确地看待这些经验,用心领会,把握真谛,获取真经。

  自贸区经验,是中央正确领导、精心培育的结果。建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央顺应世界经济发展新趋势,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自贸区筹建和运行中,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听取自贸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自贸区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经验,是我们在这块试验田上试验培育出的种子,要把这些种子在更大范围内播种扩散,尽快开花结果,对试验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

  自贸区经验,是总局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质检总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始终把服务保障自贸区发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从上海自贸区酝酿设立开始,总局就成立了支持上海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从总局领导到相关司局,多次到上海开展实地调研,加强质检系统监管和服务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在自贸区正式挂牌运行的前两天,总局就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了“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总体原则以及“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创新”、“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10个方面的要求。同时,总局从一开始就注重质检可复制、可推广制度的评估工作,确定了制度创新、风险可控、与国际惯例接轨、可复制可推广和关注用户体验等五项评估基本原则。

  自贸区经验,是上海两局改革创新、深入探索的结果。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着眼自贸区的定位特点和政策需求,上海两局敢于突破传统工作模式,打破许多条条框框的束缚,进行了艰苦细致的探索,创造性地试行了33项措施,全力保障自贸区质检各项工作的开展。刚才,上海两局介绍了自贸区质检工作开展的创新举措、实践经验和实施效果。这些措施,深化了质检改革,强化了质检职能,实现了多方面的创新突破:

  一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创造新的行政管理途径。大力简政放权,取消了外商投资认证机构特别限制条件、中小企业计量检测能力评定,下放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质审批和部分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由注重事先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动植物检疫审批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二是围绕贸易便利化,创造新的监督管理模式。加大“分线管理”改革试点,实行一线“进境免于签发通关证明”,二线实行“预检核销”,创新监管模式,加快通关速度。梳理再造检验检疫业务流程,对符合条件企业实现了申报、计收费、签证、放行、归档的无纸化通关。

  三是围绕确保安全底线,创造新的风险管理体系。在放宽准入的情况下,加强风险管理,强化风险监控,探索建立了以企业质量自我声明、信息公告、抽样检验、突发事件应对等为主要内容的产品质量风险监管体系;强化实施“一线”无豁免检疫,加强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控、卫生检疫监管,严防了疫病疫情、不合格废物原料、核生化放射性污染的侵入。

  四是围绕自贸区产业发展需要,创造新的业务管理制度。顺应自贸区全球维修产业发展、生物医药研发、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分拨配送业务等新兴业态发展,不等不靠,量身定做,短时间内探索建立起与行业发展相匹配的监管制度和监督规范,服务新兴业态发展。

  按照中央要求,遵循五项评估原则,总局和上海两局携手对自贸区工作制度进行了深入调研、梳理总结、评审完善、第三方评估等,提炼了11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其中检验检疫8条,质量技术监督3条。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各部门共有61项制度创新在全国复制推广,我们质检系统就有11条,在相关部委中不仅数量上居上,更体现了我们主动改革的精神,体现了主动服务的姿态,体现了前瞻性眼光,是自贸区改革创新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系统的宝贵财富。

  第二,要用好这些经验。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交流会可以说是学习运用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动员部署会。对自贸区11条经验,既有点对点、也有点对面的复制推广。去年10月份,总局已经下发文件明确,“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自贸区动植物检疫管理制度”和“检验检疫分线监督管理规定”3项制度,要点对点在全国特殊监管区复制推广;其他8项制度,要点对面在全系统复制推广。全系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落实,确保自贸区经验在全系统“移植”成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要细化落实方案。各单位都要组织专门力量,逐条逐项地认真学习,消化吸收,领会每一项制度的创新之处,抓住每一项制度的关键突破点,找准各自工作的结合点,细化落实方案。要注意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时间节点、推广范围,从工作制度、业务流程、人员保证、保障措施等方面,制定可操作的配套措施,明确推进落实的时间表,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具体责任人,确保有条不紊、整体有序推进。

  二要深入贯彻落实。学习运用自贸区经验是刚性要求,各地都不能打折扣、做变通,更不能搞应付、走过场。要紧密结合区域发展优势和特点,做好消化吸收再创造工作。对具体业务流程和工作细节,各地可以再作进一步探索,抓好创新落实。总局要求,各直属局和省区市质监局,要在一季度拿出细化落实方案,二季度全面部署推开。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对学习运用效果,总局将持续跟踪评估,督促指导。今年适当时候,总局将组成督查组,开展跟踪检查,掌握各单位学习运用情况,研究解决贯彻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贯彻落实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质检两局每季度要总结上报学习自贸区经验整体工作情况。

  支树平强调,要创造更多经验。去年年末,国家又新批准天津、福建、广东三省市设立自贸区。对上海自贸区区域作出调整,面积从28.78平方公里扩大到120.72平方公里。同时,“一带一路”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也要加快实施,还有众多特殊开放区域也要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这些既为质检部门提供了更大更广阔的舞台,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挑战。

  总局希望上海两局首先要再接再厉,做到改革创新不停步,继续种好试验田,当好排头兵,一方面要不断总结完善已有经验,一方面要紧密结合自贸区区域扩大和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有所突破。今年上半年,争取再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希望广东、天津、福建质检部门要在学习上海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地自贸区特点,抓紧研究制定适合本地自贸区的质检创新制度,打造质检改革创新制度的升级版。全系统各部门也都要立足区域发展定位,不断完善服务区域发展的质检保障措施。这是时代赋予质检部门的职责和使命,也是质检事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只有不断改革创新,质检事业才能与时代发展同步。在下步改革中,要着重按照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大会上提出的“放、管、治”要求,加快质检改革创新步伐,创造更多质检工作经验。

  一是简政放权,积极推进质检职能转变。全系统质检各部门都要抓紧研究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许可项目。除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能取消的要下决心坚决取消,能够下放的坚决下放。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目录之外的事项,一律不得再搞许可。

  二是创新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伴随着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向“宽准入、严监管”,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成为关键。要综合运用诚信管理、分类管理、风险管理等措施,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防范体系,以审批、申报、查验、监督抽查、检验检疫、执法打假等为手段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果。

  三是融合整合联合,实现质检业务的互联互通。对于这项工作,我在工作报告中已作了充分论述,提出具体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明确质检改革的主攻方向,把握实现互联互通的内涵要求,在纵向和横向上,都能主动作为,在业务融合、职能整合、工作联合方面多沟通、多探索、多创造,形成全系统合心、合力、合作的新局面。同时,要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三个一”、“三互”工作,进一步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构建新常态下质检工作的新秩序。

  总之,希望通过今天这个会议,通过学习参观交流,大家都能学习好上海自贸区经验,用好上海自贸区经验,同时,举一反三,推波助澜,掀起更大的改革热潮,创造更多的改革经验,推动质检事业更好更顺地向前发展,为提升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做出质检系统新的更突出的贡献。(中国网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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