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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树平:质监系统将主动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 发布时间:2015-01-18 16:03:08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启安

  中国网财经1月18日讯(记者 谢凌宇)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15日在上海举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支树平在会议上作了题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创造质检工作新水平”的报告,指出2015年将主动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支树平回顾2014年质检工作时表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党中央、国务院科学把握发展大势,坚持稳中求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质量工作也进一步得到重视加强。引人瞩目的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三个转变”重要论述——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让我们深受鼓舞、倍加振奋。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大力推进质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为迈向“质量时代”夯实基础。我们认真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年度行动计划,不断加强质量宏观管理。经国务院批准,首届中国质量(北京)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李克强总理、杨晶国务委员、王勇国务委员出席大会,李克强总理作重要讲话,王勇国务委员全程参会并作总结讲话,社会反响热烈。我们按照国务院部署,启动了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并将质量工作考核纳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和中长期改革实施规划。各省(区、市)进一步强化了质量强省(区、市)战略,中央国家机关37个部门与总局共同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推动了质量共治。我们坚持定期发布国内产品和进出口商品质量分析报告,开展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首次发布我国服务业质量报告,突破性地将产品质量合格率和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纳入国家统计序列。基本建成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全国质量信用档案,进一步完善了国外通报召回退运追溯调查制度。质量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345项,获得国际承认的校准测量能力项目达到1317项,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530项,提出国际标准48项。深入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88个,建成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32个。开展旅游行业、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首次突破90%。

  (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保安全,2014年全年未发生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我们集中监管力量,聚焦“三大安全”。突出消费品安全,监督抽查比重提高至52.7%,抽查不合格率为11%。启动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将电商产品质量纳入监管范围,开展网上抽查和源头追溯。妥善处理汽车“三包”争议投诉3940件,召回缺陷汽车504万辆,召回玩具、电器产品421.4万件。联合公安部改革机动车检验制度。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推进电梯等特种设备监管方式改革,万台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22%。突出国门安全,我国现有259个运营中的口岸全部通过核心能力建设达标验收。严格口岸把关,发现有传染病症状者4.98万人次,同比增长57.9%;检出核与辐射有害因子超标2291起;极端重视埃博拉疫情防控,排查来自疫区人员近3万人次,发现有症状者93人,转运78人;截获有害生物5300种80.3万批次,分别增长9.2%和33%,依法退运销毁进口不合格转基因玉米及制品142万多吨;检出进口不合格食品化妆品2.7万批,增长136.2%;检出进口不合格商品11.6万批,增长166.4%;抽查法检目录外进出口商品3385批,不合格率为34.86%。我们妥善处理热点事件,较好地守住了安全底线。

  (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促发展,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作用。我们紧跟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围绕优化市场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分两批将前置项目全部调整为后置审批;大力开展“质检利剑”行动,查处违法案件5.6万起、货值41.1亿元,开拓了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新领域。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狠抓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组织实施化解产能过剩标准支撑工程,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配合国家对进口粮食、煤炭、肉类和水产品等实施宏观调控,参加国家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实施在库重量公证检验。大力支持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广东横琴新区开放开发,制定质检促进新疆、赣闽粤原中央苏区等地发展意见,做好援藏援疆工作。围绕服务外贸发展,通过构建“通报、通检、通放”一体化新模式,探索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免收出口法检收费、检疫审批授权、注册备案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等措施,积极促进贸易便利化。减免检验检疫行政事业性收费17亿元、降幅接近31%,签发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576万份,帮助出口产品在海外减免关税约95亿美元。批准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80个。各直属局出台实施促外贸措施,为企业缩短了通关时间,降低了成本。组织评议WTO/TBT-SPS通报增长17%,对外签署77项质检合作协议,成功举办10项APEC质检机制会议,圆满完成联合国金伯利进程主席各项工作,作为创始成员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可再生能源认证体系。批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197件,获保产品增值15%以上。

  (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强质检,质检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我们认真落实中央改革部署,成立总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6个专项小组,全面深化质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提出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项,总数达到国务院取消下放1/2的目标要求。探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积极推进监管棉花公证检验流程改革。质监分级管理改革方面,联合4部委印发了《关于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力争在基层机构调整中体现质量元素。检验检疫监管机制改革方面,出台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18项举措和加强进口的意见,全面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出口商品法检。大力推动检验检疫监管通关模式改革,推进出入境特殊物品和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改革。全面展开与海关“三个一”合作,推出上海自贸试验区首批11项可复制可推广的质检创新制度。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方面,制定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推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试点。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起草《全面深化标准化制度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4—2020年)》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改革方面,将代码年度验证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制定取消代码收费的改革方案,探索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面,正式上报纳入分类范围的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中央编办已批复同意;直属局所属检验检疫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在加紧协调。

  我们把转变政府职能与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中国特色质检工作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质检建设,开展消费品安全法和电子商务法立法研究,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推动计量法、标准化法、重大设备监理条例等制修订工作。完成第四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文件内容发布。改革国家监督抽查制度。全面推行口岸动植检规范化建设。开展全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业务督察发现工作风险31项。加强科技质检建设,发布《中国特色质检技术体系建设纲要》,建成国家级检测机构89个,实施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76项、总局科技计划项目562项,1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总局网站年点击数超过10亿,在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名列第三。加强和谐质检建设,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总局机关计划内三类以上会议下降8%,视频会议比率由38%提升到45%,以总局和办公厅名义普发的下行文下降25.4%,全系统“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300万元,直属系统压缩出国出境147批次、157人次。发挥体系建设和绩效考核“双轮驱动”优势,全面实施分类考核。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各项举措,直属系统干部选任工作整体满意度连续5年稳步增长。干部教育培训超过10万人次。总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顺利换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巡视审计监督。推进“一审双查”,建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坚持绩效精细理财,大力开源节流,预算绩效考核和决算都被财政部评为一等奖。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加大。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持续改善,机关事务管理得到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进一步落实。协学会内部管理不断加强,较好地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总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中之重,高标准部署,高质量落实,坚持把学习教育、问题导向、整风精神、从严督导贯穿始终。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责任扛在肩上,紧抓不放。广大党员干部大力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我们出台了一系列联系服务群众、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积极回应和有效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人民质检”理念进一步深化,质检行业作风进一步转变,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质检改革与作风建设相互促进的局面进一步形成,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认真回顾总结,我们也清醒看到,质检工作与中央的要求、群众的希望,与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质量提升还不够明显,安全保障还不够有力,质检改革还不够深入,质检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没有得到凸显。这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对我们提出严峻挑战,必须努力解决。

  二、扎实做好新年度质检工作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一系列阶段性特征。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揽全局,作出了我国处在增长速度的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的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呈现出9个趋势性变化,集中体现在“4个转向”——经济增长速度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针对新常态,中央提出了“8个更加注重”的要求——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更加注重市场和消费心理分析,更加注重引导社会预期,更加注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和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更加注重建设生态文明,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凸显出来。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必然要经历的历史过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规律的客观反映。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强调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质量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强调“三个转变”,强调消费品质量、食品农产品质量、建筑工程质量,强调产品质量安全。李克强总理也明确指出,我们所追求的发展必须是提质增效升级的发展,提质就是要全面提高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从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特别强调要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紧紧抓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应该看到,中央对质量的重视是战略性的,也是非常具体的。质量,已经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内生动力。

  新常态、新趋势、新变化、新要求,给质检工作带来了新机遇,也提出了新挑战。我们要全面分析、正确把握新常态这个大趋势、大背景,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保持从容应对各种情况的定力,增强信心,奋发有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我们确定今年质检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创造质检工作新水平,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质检改革,推进依法治检,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为建设质量强国、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新贡献。

  (一)狠抓质量提升,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很大程度上要靠产品、服务和工程等质量的提升。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消费需求不旺,质量信心不足是重要原因。我们必须全面贯彻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坚持“放、管、治”结合,用好质量考核评价、统计分析、诚信建设、产品和服务标准公开等手段,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在此基础上,今年要突出重点,狠抓质量提升,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牵动各行各业抓质量,以质量提升激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升级、“对冲”速度放缓。

  第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今年要围绕制造业质量升级和小微企业、服务业质量提升,突出抓好4大专项行动。一是抓好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以儿童用品、厨房用具、纺织服装、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车用汽柴油、食品包装材料等10类产品为重点,培育和创建一批示范项目,切实解决产品档次偏低、标准水平和可靠性不高等突出问题,以质量提升促进转型升级。二是抓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针对电子商务新业态交易环境虚拟、交易模式多样、交易主体庞杂等特点,加快建立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诚信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用好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推行良好电子商务规范认证制度,监督电商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加大技术帮扶、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加快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三是抓好输非商品质量提升。出口商品特别是输非商品事关国家声誉和外交大局。要加强对输非商品的质量检验和监测,严格落实质量状况报告制度,认真履行双边检验监管合作协议,努力扭转输非商品质量不高、工艺粗劣的被动局面。四是抓好重点服务业质量提升。在旅游、物流等领域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在电子商务、物流、金融等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监测分析。开展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测评,实施售后服务质量对比提升行动。实施京津冀、华东地区重点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质量提升行动务必要抓细抓实。列入专项的每一个产品、每一个行业,都要制定行动方案,认真调查摸底,量化提升指标,确保可评可考可操作。要通过一个个产品、一个个产业的质量提升,积小胜为大胜,努力突破我国质量发展的瓶颈,加快迈向中高端水平。

  第二,大力实施品牌培育与提升工程。品牌是质量的象征,是信誉的凝结,是经济的名片。当前,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市场竞争逐步转向质量型、差异化为主的竞争,品牌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我们要加大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力度,加快实现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让更多的中国品牌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一要加强品牌战略研究。推动成立我国品牌建设研究机构,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将品牌建设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并制定品牌建设专项规划。理清品牌战略实施思路,在品牌建设中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二要建立科学规范权威的品牌评价体系。抓住ISO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的有利契机,完善品牌建设国家标准体系,牵头制定品牌价值国际标准,规范评价活动,推动结果国际互认,指导企业有效提升品牌价值。三要组织好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优化评选表彰流程,适度扩大评选表彰范围和数量,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加大对中国质量奖和提名奖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中国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更大力度地唱响中国质量、中国品牌。四要抓好各类示范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动员农业区、产业聚集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现代服务区、旅游区等各类园区参与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力争3~5年打造100个知名品牌示范区。加强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示范区的规范管理,发挥示范区品牌效应,加快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

  第三,加快构建质量共治格局。以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为契机,加快推进对市县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大力宣传质量考核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机制,用好用足考核结果,引导各级政府更加重视质量工作,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中体现质量元素。要广泛发动生产者,推行质量首负责任制,引导生产者坚守商业道德,担负社会责任,弘扬质量精神,自觉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要广泛发动消费者,大力开展质量教育,推进质量信用信息社会公示,加强第三方认证检测服务,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积极举报质量违法行为,对产品和服务的优劣“用脚去投票”,形成对生产者的责任倒逼。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商会、协会、中介组织、特邀监督员、大学生志愿者等加强监督,引导行业诚信自律,对质量状况进行第三方评估。要用好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这个有力抓手,推动各方责任的落实。特别要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媒体的合作,发挥质检新闻出版单位的作用,组织好全国“质量月”、“一带一路”口岸行、“质量之光”公众评选、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宣传重质量、讲诚信的传统文化和先进典型,讲好中国质量故事,唱响中国质量声音,曝光质量问题和违法行为,让违法者受到谴责、守法者受到表扬,大力营造崇尚质量、公平公正的舆论环境。

  (二)严守安全底线,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国家安全

  安全问题向来是底线、红线,向来是质检工作的重点、难点。新常态下,中央强调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质检工作领域的消费品安全、国门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特别是非传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质量安全形势错综复杂、质检改革不断深化的双重背景下,安全监管尤其不能放松,容不得半点闪失。我们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完善监管链条,特别是要聚焦“三大安全”,抓住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打攻坚战、歼灭战,切实守住安全底线。

  第一,要维护消费品安全,着力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消费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关系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越来越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维护消费品安全。

  要抓住消费品面广量大、涉及主体多环节多等特点,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监管机制。要强化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及时发布预警、消除风险。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消费品抽查比重,贴近消费者需求确定监督抽查重点,建立国内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深入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探索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救济制度,完善法律救济渠道,推进产品“三包”等领域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建立小额诉讼和公益诉讼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安全消费。

  维护消费品安全,要着力用好缺陷产品召回手段。这既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起步较晚,本身还有不少“缺陷”。我们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构建缺陷产品召回新格局。一要扩大召回范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将缺陷产品召回范围由汽车产品、儿童玩具、特种设备等,逐步扩大到包括儿童用品、电子电器产品在内的一般消费品。二要整合内部职能。今年,总局将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协调机制,把相对分散的召回管理相关职能聚合起来,理顺工作机制,攥成一个拳头。有条件的汽车产品、消费品生产大省,也要探索建立专门机构,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参与相关工作。三要加强外部联合。推动建立缺陷产品召回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交通、工信、工商等有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推动车主信息、车辆登记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等资源共享。四要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国家汽车产品缺陷工程分析实验室和国家消费品缺陷工程分析实验室建设。组织国内顶尖水平的汽车产品重点实验室、检测机构、科研院校,形成技术支持网络体系。

  第二,要维护国门安全,着力防范疫病疫情风险。我国是人口大国,对外开放程度高,疫病疫情传入传出风险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进出口商品和食品安全等问题倍受关注。特别是埃博拉疫情不断蔓延,再次警示我们国门安全须臾不可放松。一要严格国境卫生检疫。加快建立全球公共卫生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动态管理,严格口岸疫情风险防控和核生化涉恐事件应急处置。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各大科研机构密切合作,提升我国卫生检疫的软实力和话语权。特别要坚持以极端重视的态势防控埃博拉疫情,确保口岸检疫可追溯、检疫人员零感染。二要严格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加强国门生物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研究应用。持续推进口岸动植检规范化建设和动植检岗位资质管理,探索实施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分级分类管理。全面加强“数字动植检”建设。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进口农产品检疫准入体系。开展边境贸易生物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开展口岸“绿蕾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携带、邮寄进境种子种苗行为。三要严格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完善境外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制度,实施输华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信息全备案,严格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研究建立进口食品化妆品风险分级分类口岸查验制度。严格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加强进口敏感产品回顾性检查。加强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风险评估工作。做好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应对工作。四要严格进出口商品安全监管。完善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把重点进一步转到进口把关上来,尤其要严格消费品、汽车、危险货物、废物原料、旧机电等高风险商品以及大宗资源性商品的检验监管,完善前伸后移多层级的进口商品闭环检验监管机制。完善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制度,强化境外通报召回及退运追溯调查。扩大第三方结果采信。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统筹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改革,既要放得开、通得快,又要检得出、管得住,绝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因噎废食、“萝卜快了不洗泥”。要研究制定统一的口岸检验检疫设施建设标准,统筹内地与沿海、沿边口岸检验检疫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不断提升口岸检验检疫监管效能。

  第三,要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着力打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特种设备实行集中安全监管,就是因为它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新的一年,我们要进一步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切实做好移动压力容器物联网应用、老旧气瓶集中定点报废、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小锅炉隐患查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保障等工作。要按照国务院部署,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依法实施油气输送管道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特别是要以电梯安全监管改革为突破口,主动查找风险,早发现、早治理,通过以点带面,不断织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

  电梯是人们接触和使用最频繁的特种设备之一。随着电梯总量的大幅增长,电梯安全问题日益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我们必须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首先,要组织集中攻坚。今年,全系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一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要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对“问题电梯”进行评估建档,逐一评估安全风险,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消除风险。特别是对“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电梯,要通报地方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挂牌督办。要大力推广北京、重庆等地经验,加快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通过大会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实现保障安全、为民服务的双重目标。同时,要构建长效机制。在全国大力推广“96333”电梯应急平台,中等以上城市力争今年全覆盖。推进电梯安全监管重点前移,从控制电梯事故率逐步转移到降低电梯故障率。加快电梯规章规范标准制修订,推进电梯责任保险,构建“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第四,要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假冒伪劣危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必须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打出气势,打出声威,打出质检部门新形象。一要严查彻办大案要案。抓住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消费品、汽车产品、絮用纤维制品和进口肉类等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打假和“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环节各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法货值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主动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定期集中公布典型案件,提高执法打假的公信力和震慑力。二要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大力推进国内产品和进出口商品重点区域整治,努力构建地方政府、企业、监管部门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加大明查暗访和督查督办力度,对整治不力的地方,要敢于“亮黄牌”,下达稽查建议书,必要时要约谈地方政府。三要强化执法打假责任。当前,要特别关注查办案件下降、地方保护抬头的问题,按照综合执法、统一管理、系统联动的思路,尽快建立起适应分级管理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加快建立执法打假责任清单制度,把查办大要案的情况列入“双打”工作考核和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要建立健全执法协查工作网络,大力组织开展跨区域执法,积极推行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联合执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维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三)服务发展大局,深入推进转方式调结构。

  中央强调,今年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更加积极地促进内外需平衡、进出口平衡,加紧培育新的比较优势,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坚持不懈推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等等。我们要围绕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狠抓落实,着力在3个方面主动搞好服务。

  第一,主动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建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主要目的是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总局党组决定把今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放在上海召开,既表明了我们坚决贯彻中央战略部署的鲜明态度,也表明了我们深化质检改革的坚定决心。下午,我们将参观上海自贸试验区,就复制推广试验区创新制度和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进行专门部署。这里,我先强调几个问题。一要加快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根据中央部署,上海自贸试验区11项质检创新制度将被复制推广。其中,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有8项,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有3项。这些创新制度,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质检的改革需要。全系统务必高度重视,细化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地复制推广,形成声势,扩大影响。同时,中央又批准了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发展,希望上海质检两局继续跟进,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推出新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当好排头兵,种好试验田。二要高起点推进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中央要求,广东、天津、福建新设立的3个自贸试验区,要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广东、天津、福建质检部门要在复制上海经验的基础上,加大研究和改革力度,精心设计适合本地自贸试验区的创新制度,既步调一致,又特色鲜明,努力打造质检创新制度的升级版。总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自贸试验区建设顺利推进。三要大力促进全国各类特殊开放区域发展。我们将以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为契机,大力支持全国各地开发区、经济合作区、边境合作区等特殊开放区域的发展。总局已经研究形成了初步的意见,将从简政放权、制度创新、便利化等3大方面,推出一揽子改革举措。全系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作为,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推进质检改革,服务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二,主动服务“三大战略”。中央决定在继续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同时,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特别强调要通过改革创新打破地区封锁和利益藩篱。我们要主动对接、顺势而为,走在前、作表率。一要推进区域一体化。重点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需求,推动质检工作区域联合。总局要指导同一区域质检部门统一业务规范和标准,率先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实现通报、通检、通放,坚决避免重复报检、重复检查、重复检验等问题。要以区域质检一体化牵引质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探索推进全国质检一体化。二要推进贸易便利化。重点围绕降、快、优作好文章。降,就是要进一步减免质检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检测和通关成本,帮助企业用足境外各类优惠原产地政策,坚决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快,就是要加快推进“三个一”、“三互”和“单一窗口”建设,加强与口岸有关部门的合作,最大限度地快验快放。优,就是要优化流程、优质服务,实行全天候预约报检、预约查验,努力打造大通关链条中最便捷的一环。三要推进质检对外合作。深化与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的质检合作,构建与美欧俄等大国健康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与港澳台质检领域合作。积极服务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高质量完成中斯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相关谈判,推动中国产品、中国装备、中国标准“走出去”。特别是要围绕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彰显质检优势和作用。要加强与沿线国家在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合作,组织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大宗进出口商品、动植物检疫“走出去”等急用标准的研究工作,推进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标准、方法和结果的互认,推动检验检疫证书、认证认可证书国际联网核查。要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的制定,加快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体系,维护和拓展我国发展利益。加强与海湾国家在标准化领域实质性合作,建设东盟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在重点服务好“三大战略”的同时,我们还要围绕西部、东北、中部和东部区域发展的实际,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继续做好援藏援疆和扶贫工作,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加强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不断促进各地区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

  第三,主动服务节能减排。节能减排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质检部门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担负重要任务,具有技术优势,要尽力多作贡献。要加强能源计量管理,不断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和节能低碳认证认可制度,大力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强化特种设备节能监管,严格钢铁、水泥等产品生产许可,加大节能产品监督抽查与执法力度。加强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严控“两高一资”出口,加强进口能效和排污产品的检验监管。根据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总局牵头的工作任务有5项,包括加强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3项,加大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实施力度1项,提高能源计量管理能力和开展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1项。这些任务今年就要“交账”,有关单位要及时“查账对表”,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推进节能减排,燃煤锅炉是重点。据统计,燃煤锅炉用煤约占我国煤炭消费总量的70%。近年来,我国出现的大范围雾霾天气,与燃煤工业锅炉区域高强度、低空排放密切相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强调,要全面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打一场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拿出立竿见影的可行措施,研究可持续的制度安排。最近,总局与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联合发布了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这是我国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全系统要全力抓好落实。要将锅炉能效数据纳入动态监管系统,2017年底前完成对10吨/时及以上的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推进燃煤锅炉标准化管理,开展达标活动,提升锅炉系统运行水平。加强部门联动,大力推广高效锅炉,加快锅炉节能改造,坚决淘汰落后锅炉,积极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快形成“企业主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典型带动”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新局面。

  三、以改革和法治精神推进质检事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行部署,清晰展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雄韬伟略。质检部门是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也是改革任务比较繁重的部门。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四个全面”的部署要求,突出改革、突出法治、突出从严,引领和推动质检事业改革发展。新的一年,要全面加强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特别是要全面深化质检改革,进一步推进质量安全监管改革、质监分级管理、检验检疫监管机制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尤其要抓住重点难点,攻坚克难,努力在质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的突破。

  (一)全面推进法治质检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法治质检建设,符合中央的精神,取得了一定成效,必须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加快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一要建立完备的质检法律规范体系。加快消费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条例等立法研究,继续推动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修订工作。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结合简政放权等改革举措,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法规规章建设,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适应改革需要。二要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格重大决策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不得印发实施,出了问题要进行责任倒查。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好系统内法律专家和公职律师两支专业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法治质检建设中的作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加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特别要防止和纠正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钱权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三要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健全质检内外监督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业务督察,促进依法行政,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畅通投诉举报、信访、复议渠道,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四要建立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组织领导,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研究推进综合执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着力强化质检专业执法队伍建设。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这与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等改革措施一脉相承,说到底都是规范制约行政权力。质检部门权力多、责任大,要以“三个清单”倒逼质检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一要研究制定权力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清理质检职权,科学划分事权。对超越法律法规、违法设定的权力,坚决取消。对违法实施行政权力的非行政主体,坚决清理。权力清单之外的权力,一律不得实施。二要研究制定责任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以权力清单为基础,逐一厘清与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和追责情形。责任清单之内的事项,一律落实到位。三要研究制定负面清单,法无禁止即可为。除直接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坚决取消,能够下放的要坚决下放。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目录之外的事项,一律不得再搞许可。全系统要按照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具体部署,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推进“三个清单”有关工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

  (二)全力夯实国家质量基础。

  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世界公认的国家质量基础。计量是控制质量的基础,标准引领质量提升,认证认可建立对质量的信任,检验检测衡量质量的水平,四者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构成了科学严谨的技术链条。国家质量基础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具有技术性、专业性、系统性和国际性的鲜明特征,不仅是实施质量管理的基本手段,更是保障国民经济运行的技术支撑,是促进国际合作和经贸往来的“世界语言”和“技术语言”。加强国家质量基础建设,有利于促进质量升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减少贸易技术壁垒,优化市场环境,改善政府监管,从而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家质量基础的特殊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世界各国在这些领域既保持密切合作,又展开激烈竞争,竞相争夺话语权。因此,我们必须看得更重、抓得更紧。一要强化计量的基础作用。计量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国防建设的急需,研究建立新一代高准确度、高稳定性的计量基标准,完善提升量传溯源体系。加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计量科技创新体系。二要强化标准的规则作用。标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市场秩序和促进国际贸易的技术规则。今年要把深化标准化制度改革作为重要任务,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深化推进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和代码管理体制改革,抓好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三要强化认证认可的桥梁作用。认证认可是传递信任的桥梁。要以推动认证认可结果采信,促进质检监管改革;通过推进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提高中国质量的国际信誉。要加快开发新型产品、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改革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推动出台政府购买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实施办法,大力培育检验检测认证产业。配合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引导各级政府借助认证认可手段构建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加快政府治理创新。四要强化检验检测的服务作用。检验检测认证是高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公益类和经营类两类机构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发展、做强做大,加快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试点,继续推进检验检测联盟和国家检验检测集聚区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党和国家把“四大基础”集中在质检部门,构成了中国特色质检技术体系的主体,也构成了中国特色质检工作的主干和根基,不可替代、不可分割,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当前改革的形势下,全系统要深入研究、广泛宣传,不断凸显“四大基础”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要认真落实《中国特色质检技术体系建设纲要》,充分发挥总局直属“四大院”和国家级质检中心、检测重点实验室的龙头作用,大力推进“四大基础”协同发展、融合发展。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以及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保持“四大基础”的系统完整,以此推动质检相关职能的稳定加强。

  (三)加快实现质检业务互联互通。

  多年来,质检职能之所以能够百川汇海、不断聚合,核心是质检业务的相融相通。我们提出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质检工作体系,就是要保持集中统一,防止彼此分割,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实现业务互联互通作为质检改革的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强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量文化建设,努力构建新常态下质检工作新秩序。横向上,无论是质量监督业务之间、检验检疫业务之间,还是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之间,都要借助业务载体加快内部融合,更好地促进质量提升和安全监管。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总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小组的作用,把职能相关、业务相近的工作统筹起来,加强顶层设计,搞好协同配合,着力解决统筹不够、衔接不够、协作不够甚至条块分割、自拉自唱的问题,实现工作效能最大化。特别要针对当前面临的法检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缺陷产品召回、电子商务产品监管等新情况,下决心进行职能和机构的优化布局,短期能够理顺的要尽快理顺,不能理顺的必须建立协调机制。纵向上,要统一指导。当前,质检体制机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方法,加强宏观管理和督促检查,保持质检业务的规范统一。要特别关注质监分级管理后可能重新出现的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关注市县工商、质监等部门“三合一”、“二合一”后质检职能弱化、分化等问题,关注口岸监管模式多样、执法尺度不一等问题。要加强制度设计和机制创新,既要鼓励基层先行先试,更要注重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不能遍地开花、各行其是。大家必须明白,我们只要把业务紧紧抓在手上,就能把队伍紧紧抓在手上,就能推进中国特色质检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实现业务互联互通,必须用好信息化技术和手段。现在,大家对信息化建设反映比较集中。总局党组高度重视,今年将按照统一集中、互联互通的思路,拿出有力措施认真解决。首先要构建“大机制”。充分发挥总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作用,将业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固化业务改革成果,以业务改革打通信息化“经络”。要加强总体规划设计,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严格重点项目审批管理,加快质检信息化的全国大集中,实现全国质检系统“一张网”、“一盘棋”。二要搭建“大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构建支撑互联互通、事中事后监管的质检云服务平台。加快总局应急指挥中心平台、12365信息化平台、质检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质检信息资源共享目录,逐步建立全国质检信息资源库,重点消除在用项目的“信息孤岛”,推进全国质检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质检业务互联互通。三要整合“大数据”。对内整合各类质检业务信息和质量监管信息,对外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以及其他监管机构的信息数据,推进与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互换。开展国内产品质量监督和出口商品质量监管的信息共享试点,逐步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基础信息数据资源库和以统一产品编码为基础的产品质量基础信息资源库。全系统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大数据理念,加大投入,狠抓落实,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使之成为破解改革难题、推进事业发展的尖兵利器。

  (四)严格班子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

  多年来,我们坚持强调严字当头、从严治检。当前改革深入推进,矛盾问题日趋复杂,更要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突出从严治党这条主线,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形成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新常态。一要坚持思想建党。扭住思想政治工作这个生命线,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现实最重要的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落实到忠诚信仰、严于律己、敢于担当上,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和规矩办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从严管理干部。严把选人用人管人关,重点把好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程序步骤3个关口,尤其要创新动议提名,严格核查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任职),抓好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机构布局,以适应改革和业务变化需要;科学调配人员编制,落实“瘦上强下”的要求,向基层一线倾斜。要发挥总局党校和网络学院的作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尤其要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一线人员履职能力培训。三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组(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积极推进质检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完成第二轮并启动第三轮巡视,探索开展专项巡视。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通过严肃党风政风,把“人民质检、质检为民”的形象更好地树立起来。四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抓党建的第一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通过健全述职考评机制、党建工作问责机制,把从严管党治党落到实处。要牢牢把握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继续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选准配好支部书记,提高党员队伍质量,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向基层倾斜,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五要严格内部管理。将督查督办工作与质量管理体系、绩效考核手段结合起来,狠抓工作落实和绩效考核。加强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和专项审计,深化“一审双查”,推进业务督察与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用好督察审计结果。强化预算约束,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收费主体责任,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深化后勤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工青妇工作。加强协学会管理,发挥协学会作用。

  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要认真总结评估“十二五”时期质检工作,科学编制“十三五”质检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体现改革精神,既要规划发展,又要规划改革。要坚持远近结合、科学谋划、统筹设计,认真研究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争取纳入国家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配备专门力量,编制高质量的规划,引领质检事业发展。(中国网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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