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22日讯(记者 常实) 山西保监局近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公告,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晋城中支”)因存在虚列会议费等营业费用的违法行为遭到罚款5万元。
马雨芳对公司的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鉴于涉案金额较小且危害后果较轻,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山西保监局决定对马雨芳作出警告并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