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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炒越南黄金诈骗被女友举报获刑13年

  • 发布时间:2016-04-12 08:10:0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号称炒越南黄金每克可赚200多元,以及从香港低价倒卖苹果手机诈骗,今年35岁的男子桂某骗取其女友耿女士及秦先生89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桂某因犯诈骗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桂某曾因组织出卖人体器官在201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据桂某供述,2013年8月,其在网上看到越南黄金很便宜,觉得炒越南黄金每克可赚200多元,便对耿女士说了这事,并通过耿女士得到了秦先生的投资60万元。然而,从越南回来的桂某称,其带着4公斤黄金回国时,在越南谅山海关被全部扣留。对此,被害人秦先生称,其通过耿女士向桂某投资了60万元,只收回2.7万元的利润,其他血本无归。

  该次桂某事发,缘于女友的举报。耿女士称,因为投资人一直催自己要钱,自己没办法,就在2014年11月17日报警了。

  此外,海淀法院还审理查明,2014年9月,桂某以低价从香港代购手机为由,向耿女士收取预付款32万元。最终,其不仅没有交付手机,也没有退回该笔款项。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桂某虽称其确实进行了黄金投资,是因黄金被越南海关查扣才无法还款,但其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相反,在桂某所称的其兑换美元的广西凭祥市的中国银行,没有其大量兑换美元的记录;若桂某携带的大量黄金确被越南海关查扣,则越南海关应出具相应的扣押凭证等材料。

  另外,至于桂某所辩称的确实从香港买回了25部各型号的iPhone6手机,但桂某既没有向被害人交付手机,也没有退回预付款。桂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为累犯,故最终从重处罚判处桂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款13万元;并判令桂某退赔秦先生57.3万元,退赔耿女士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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