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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最大黄金增值税发票案侦破 涉嫌偷逃税超13亿

  • 发布时间:2016-02-29 09:19:0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虚开93亿“黄金票”倒卖涉嫌偷逃税款超13亿元

  福建最大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侦破,抓获疑犯12名,冻结284个银行账户;涉案发票可抵税13亿

  1月15日,厦门市公安局与市国税局协同办案,侦破一起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深圳和汕头两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名,查获一批作案工具,冻结全国各地区涉案银行账户284个,涉案金额达93亿元,是迄今福建省最大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93亿“黄金单”一人签

  去年11月,厦门市国税局先后收到广西、江苏等地税务部门发来的协查通报。这些地方多家企业与厦门一家公司(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签订黄金货物购销合同,并持有金额较大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这些企业实际经营业务均不涉及黄金。当地税务部门希望厦门市国税局对厦门公司开具给这些企业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核实,贸易是否真实。

  厦门市国税局在调查中发现,这些企业签订购买黄金合同领取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签字显示是洪某憶一人。

  而这些企业去金库提取黄金的记录均为郑某莱一人。

  这些公司属地不同,彼此也没业务往来,为何开具发票、提取黄金的交易分别集中在两个人身上?

  厦门市国税局继续仔细查询增值税发票和黄金提取账目发现,从2015年4月到9月,经手洪某憶和郑某莱两人的黄金交易多达90多亿,受票企业涉及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166家企业。

  虚开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上升。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就其实现的增值额缴纳增值税。据业内人士介绍,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也是征收管理最为严格的税种之一。企业可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应纳税额。

  一位税务专家介绍,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两种虚开方式。一种是委托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购买黄金,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后,将黄金无票销售给他人,通过售卖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费。

  另一种是一些企业购买黄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用于认证抵扣,不法分子获取这些发票后,利用发票上的数字识别信息,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单位名称、货物名称等文字信息,提供给一些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企业,收取开票费。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厦门市国税局立即向公安局通报线索,厦门市公安局组织经侦、网安等部门联合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锁定身在深圳的潮汕籍郑某雄等嫌疑人。

  12人团伙分工严密

  今年1月15日凌晨大约6点,专案组在深圳、汕头两地统一开展收网行动,抓获以疑犯郑某雄为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成员12人。

  十余名疑犯大都选择住在深圳水贝国际珠宝交易中心四周的几栋居民楼。水贝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是国内最大的珠宝黄金交易市场。

  “之所以选择住在水贝附近,是因为这里遍布黄金批发、零售、加工,更方便商贩隐匿。”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陈刚介绍。

  初步审讯,12人团伙成员分工链条逐渐清晰。

  团伙成员有专人在外联系需求发票的企业,以这些企业的名义从厦门某家公司(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购买黄金。

  疑犯通过不同账户打钱给这些公司,用于支付黄金货款,造成这些公司购买黄金的虚假交易。而实际支付买黄金的是郑某雄这一伙人。

  完成交易后,有专人提取黄金并销售。

  陈刚介绍,疑犯几乎从不使用自己开户的银行转账,他们从外地打工者那里买来用于银行开户的身份信息,“一两百块就可以买到,这也给我们追踪资金流造成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团伙成员之间几乎没有联系,他们直接与老板郑某雄单线联系。

  “郑某雄十分精明,避免成员之间横向联系,彼此间没有太多交集,这样做有利于郑某雄不认账,逃避打击。”

  93亿“黄金票”的用途

  据办案人员介绍,大多数行业的增值税缴纳比例为票面金额的17%,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团伙一般以票面金额3%-11%的价格将增值税发票出售给有需求的企业,从中获利。违法购买增值税发票的企业以票面金额17%的比例到税务机关抵扣应纳增值税额,骗取国家税收。

  比如,企业以票面金额11%的价格购买了票面金额1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支付11万元,但是以票面金额17%的比例进行应纳税额的抵扣,即实际减少缴纳增值税17万元,企业逃税6万元。据专案组负责人介绍,在本案中,犯罪团伙取得93亿余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发票可以抵扣的税款达13亿余元。

  此案中,办案人员查获了100多家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等,几十个银行U盾,以及多台打印机,还查抄了大量未使用的手机卡。

  据警方调查和疑犯初步交代,郑某雄等人就是利用企业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需求,虚构企业购买黄金的交易,并从中牟利。

  被盯上的“黄金交易”

  近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发票案件一直占涉税案件的60%以上,从公安机关2015年查处情况看,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约占所有虚开发票案件的一半。

  为什么黄金交易被“盯上”?据介绍,这也是由于黄金价值大,体积小,实物转移便利,更容易变现。

  如果开具90多亿元的煤炭、服装等商品的增值税发票,那么商品数量过大,需要仓库等存放地,这对疑犯来说成本过大。黄金就不同,同样金额,货物体量很小,放在背包中就可以携带、倒卖。

  黄金可以很快变现。疑犯洪某说,购买的黄金在深圳水贝国际珠宝交易中心周边很容易就卖出去了,不用开具发票。

  再把购买黄金时拿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卖给有需求的其他企业。因此,犯罪嫌疑人只需要一笔启动资金,就能循环使用。

  据办案人员介绍,此类犯罪组织严密,手法专业,甚至一些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等内部人员也参与其中,利用黄金销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通过会员单位及其代理客户循环购销黄金,不断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开给其控制或关联的空壳商贸企业,空壳商贸企业再变换品名对外虚开,并在短期集中开票后迅速走逃,再至异地重新注册商贸公司虚开,虚开的发票最终流向实体企业和外贸公司用以抵扣税款或骗取出口退税,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

  2015年4月以来,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部署开展了打击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已破获该类案件20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49名,配合税务机关查补税款46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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