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0亿汇兑型地下钱庄曝光 成贪腐赃款洗白工具(3)
- 发布时间:2015-11-13 07:20:17 来源:中央电视台 责任编辑:张明江
人头账户暗藏玄机,办案过程一波三折,近3万账户的地下钱庄网络如何铺就?
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小勇:我们是在2015年4月份的时候,接到的公安部还有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处给我们提供的一个关于余某的个人账户交易可疑的线索,涉及的账户有28678个,资金是达到162亿。
2015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开始对巨额往来资金进行调查。
张小勇:我们从实际的调查情况来看,余某年纪已经达到77岁,然后又从事的是农民,还是一个残疾人。我们从办案的经验来推断,余某这可能是一个人头账户。
所谓人头账户是指某人用他人的身份开立银行账户,账户本身并不受开户人所控制,而是由操控者所掌握。
人头账户是指某人用他人的身份开立银行账户,账户本身由操控者所掌握。
张小勇:对余某的账户,达到千万级以上的20几个重点账户,我们进行了筛选比对,我们从中发现了一个林某某,基本上我们可以推定,他是这个余某账户的实际操作人。
警方调取了林某的资金账户,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他们发现林某在2015年2月份已经死亡,大量的线索就此消失。
张小勇:地下钱庄是一种非常特殊的非法金融机构,查办这类案件最大的问题就是取证的问题。地下钱庄具有一些隐蔽性、快捷性的特点,这么大的交易账户,这么大的资金量,要寻找从哪里突破,是我们办案里面碰到的最大问题。
摸排、调查、收集信息的工作几乎是第三次重新再来,在翻阅了大量的资料之后,第三个嫌疑人周某出现了。
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俞建理:我们调取了大概有1000多个账户,我们发现就是周某他是跟两伙不同性质的地下钱庄犯罪分子有联系,很明显,两伙不同的犯罪分子一起向周某打款,这就引起了我们极大的怀疑。
张小勇:发现了他的资金有三笔从其它地方汇到周某本人的户头,总共是1812万,又分成七笔总共是1800万汇给了省外龙某的账户,从中周某截取了12万。在七笔汇款中,有三笔汇款金额分别为1596710元、978711元、970710元。
周某的这三笔汇款引起了专案组人员的极大警觉。
采访时,办案警员特别说明了978711元这笔汇款,如果说是借贷的话,不可能会出现一块钱。显然,这不是正常的借贷或者经济往来。正是这个看似普通的汇款,让狡猾的周某露出了马脚。
周某的汇款引起专案组人员的极大警觉,金额数字显示这并不是正常的借贷。
张小勇:从中我们并结合当天的银行的外币汇率,我们从中发现了端倪,周某有炒卖非法经营外币的嫌疑。
锁定周某后,福清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详春果断决定,分批次开展收网行动。
张小勇: 2015年8月份对嫌疑人周某、谢某进行抓捕,通过对周某谢某的预审,还有根据资金分析的情况,10月份我们又对剩下的,其他五个人进行抓捕,这个案件总共抓捕了七个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周某,39岁,他告诉记者,他最初接触地下钱庄是在日本打工的时候。
犯罪嫌疑人周某:因为那个时候在日本打工的时候,通过地下钱庄,把自己的打工收入汇回国内。
离开日本后,周某又去了沙特阿拉伯工作,一个叫王某的人让他把一笔300万美元的工程款汇到国内。
周某:然后我就,打电话给沙特(阿拉伯)王某,跟他说把这三百万工程款汇入香港帐号之后通知我,然后国内这边就会打人民币给他。
这次牵线搭桥,周某也拿到了一笔12万的好处费,这让周某与谢某走得越来越近,他们分工明确,相互利用,周某和谢某负责招揽业务,然后再找到上家,层层转手,每一手他们都会得到自己的那份好处费。
谢某说,事实上,他也知道做地下钱庄,倒卖外汇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他却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
调查时警方向记者透露,这起案件是很典型的跨境汇兑型的地下钱庄案件。
李明照:福清的这起地下钱庄案件,主要涉及到为贪污腐败分子,往境外转移这个赃款。
目前地下钱庄越演越烈,2015年1-10月,全国破获地下钱庄和洗钱案件总数,已经超过2014年全年的4倍以上,其中20多起重大案件与贪污腐败资金的转移和洗钱有关联。
李明照:今年4月份以来,我们全国公安机关已经破获重大的地下钱庄和洗钱案件17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0多人,捣毁地下钱庄窝点30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