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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宁终身"被疑难保终身 中国人寿赔付后抬门槛

  • 发布时间:2016-05-10 14:2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顾青青 岳祥  责任编辑:郭伟莹

  “说是可以保障终身,结果投了十年的保险,说拒保就拒保。”青岛市民刘女士因为丈夫被中国人寿拒保,感到气恼不已。刘女士告诉记者,2004年她在青岛中国人寿青岛分公司为丈夫购买了一款康宁终身及其附加险,然而,今年刘女士想为丈夫续保却出现了状况。对此,中国人寿青岛分公司办公室主任黄荣炜称,他们也是严格按照条文规定来执行的。

  保险公司理赔后拒绝客户续保

  2015年12月,刘女士给丈夫购买的康宁终身及其附加险终于派上了用场。丈夫因为得小脑梗塞椎动脉硬化住院治疗,出院后,中国人寿青岛分公司为其办理了理赔。 然而,好景不长,今年刘女士想为丈夫续保时遇到了问题。

  “这个保险我们都买了十年了,去年丈夫因为得病住院,他们理赔了2000多元,觉得挺好挺合适的。今年想继续续保,却发现他们只扣除了主险的费用,没有扣除附加险,这期间中国人寿青岛分公司给我发短信,说由于审核没通过所以附加险被拒保了。” 刘女士质疑说: “我买了那么多年的保险,不能因为保人得了病就不给续保,买保险不就是为了在得病时有个保障,凭什么他们说拒就拒,以后谁还敢信任中国人寿青岛分公司?”

  她认为中国人寿青岛分公司拒保原因是因为其丈夫生病,保险公司为了避免理赔故意拒保。

  公司称拒保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据公开资料显示,“康宁终身”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于1999年开发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1999年6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后上市销售。中国人寿在其官网上介绍说,客户一份投入,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多重保障。

  “我们已经给刘女士理赔过了,康宁终身就是这个样子,我们会一次性将理赔金付清然后就不再为客户续保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办公室的黄荣炜主任告诉记者,对于刘女士提出的有关拒保疑问,他们是严格按照保监局还有总公司的条款一步一步核实情况的,也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规定来执行的,我们作为保险公司,也希望给客户提供最大的利益保障,但是我们需要根据规定来执行。”

  至于中国人寿是按照哪些条文来拒保的,黄主任没有进行过多解释。不过黄主任告诉记者,工作人员了解详细情况之后,已经把这个问题提交给公司的疑难案件解决委员会,也给刘女士做了解释。

  是否可以拒保根据合同条文来看

  对于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保的问题,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说:“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是可以拒保的,这个主要还是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是怎么写的,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当然是不可以拒保的,而到期了的话是可以拒保的。”单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合同上写明期限,而却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拒保了,那么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青岛保监局的陈科长也告诉记者,“因为顾客所投保的是商业保险,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保人的具体情况选择投保或拒保,但具体内容还是要根据保险合约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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