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给电梯安全装上“保险”?
- 发布时间:2015-07-31 08:33:46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郭伟莹
近日,“电梯惊魂”多地频频上演,我省现有电梯约3.5万部,电梯数量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电梯安全引发居民关注。
记者采访发现,虽然我省已推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且电梯在运行中存在各种安全隐患,但没人给电梯“上保险”。数据显示,我省自2013年推出电梯安全责任险后,年承保数量达3457台,全省电梯投保比例仅10%左右,投保电梯主要集中在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各大公共场所。- 本报记者 陈怡
投保电梯出现意外最高可赔100万
日前在湖北荆州发生一起“电梯吃人”惨剧,引发一片哗然:电梯也可能猛如虎!
根据海南质监局公布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省在用电梯34710台,仅2014年就增长5823台,平均年增长10%以上,电梯安全性如何,事关越来越多的人。
“以往来说,由于电梯的所有单位、使用单位、维护单位相分离,责任不能及时厘清,电梯事故发生的事后赔付经常会出现‘踢皮球’,人员伤亡得不到及时救治。引入保险机制后,保险赔付可以为物业等使用单位分担赔付的经济压力,也能够最快时间提供医疗救助金帮助因为乘坐电梯出现伤亡的居民。”海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从海南保监局获悉,保监局联合省质监局于2013年联合发文推动建立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机制,组成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保险机制进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经投保的电梯等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伤亡,可以快速理赔救治。
全省电梯投保仅占10%
然而,这个看起来对于监管部门、电梯管理方、使用方、保险公司四方都获益的保险方案在推广过程中却遇到了困难。
从区域来看,电梯责任险投保主体主要集中在海口区域和部分市县,三亚区域基本属于空白,目前省内还有很多电梯还属于保障的真空期。
“我们近期做了一份调研,发现用户对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意识不足,认为出险后损伤率较大,但出现概率不大,投保积极性不高。”太平洋财产保险海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虽然我省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数量不多,但是已有保单出险。截至2015年7月,太平洋财险接到3起事故报险,总估损金额4.5万元。“案子正在调查,如果是因为电梯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了住户的骨折,则属于电梯安全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否则不予理赔。”太平洋财产保险海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数读电梯险
截至2014年底,全省在用电梯34710台,平均年增长10%以上
自2013年推出电梯安全责任险后,年承保数量达3457台,全省电梯投保比例仅10%左右
投保电梯单位: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各大公共场所
电梯安全责任险最高档次,每次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5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500万元
提醒
记者从电梯安全责任险条款规定中发现,“电梯在安装、改造、调试、维修保养、检验检测期间发生的电梯事故”属于保险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这个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不予理赔。这个情况显示了电梯在安装或调试期间的风险非常大,市民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建议不要使用电梯,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延伸
阅读
电梯安全责任险 是否该列为强制险?
各界在讨论电梯安全时,强制保险一直是最热门的建议之一。“电梯伤人事故的背后,往往是电梯保养、维修、更新不及时、不到位,进一步的问题则在于维修和更新资金没有明确稳定的来源。”太平洋财险海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
为此,从投保的必要性来说,没有公共维修基金以及电梯产权不明的小区,应优先在特种设备责任险中加入电梯强制保险,确保电梯发生意外后,由保险公司根据第三方检验机构的评估进行理赔。
该负责人建议,电梯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放在“电梯夺命”事件频发且事故赔偿艰难复杂的现实语境中,像交强险一样设立电梯强制保险来化解纠纷矛盾并保障事故当事人的权益,是较好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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