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做专车出事故险企可拒赔
- 发布时间:2015-07-28 08:00: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田燕
伴随打车软件的火爆,社会上关于专车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歇过!在保险领域,近日关于专车的话题也不少,其中传播率最高的一个话题是:如果私家车成为营运用途的专车或顺风车,由于是车主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遇到事故时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这无疑引起了众多车主的关注!
就此话题,多位险企人士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表示,如果真能证明私家车主从事非法营运的话,在实际的理赔操作中险企是可以拒赔商业险的,但是不能拒赔交强险。
不过,上述险企人士也坦言,拒赔还存在一个取证的问题,保险公司要拒赔的话,要看其掌握了哪些证据,而且这些证据要能证明私家车主从事了非法营运。
需证明车主非法营运
私家车做专车,出事故保险会拒赔么?
就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致电多家保险公司客服进行了相关咨询。
人保财险的网络客服表示,如果私家车做营运用途使用的话,一般不在理赔范围内。中国平安客服人员也表示,合同条款里面是有规定的,如果是非营运用车从事营运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是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上述客服人员解释称,在投保时登记为非营运用车,一般在保单里面的特殊约定中会对这个问题有明确说明,这种非营运变为营运是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之所以会拒赔,主要是(车主)变更了用途,导致车辆风险增加。比如,一台私家车成为专车后,其在路上行驶的时间会增多,自然风险也就高了。”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私家车保险费率比营运车辆要低,花较少的钱却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较高的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法》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而对于被保险人未履行上述规定中的通知义务的,《保险法》则规定,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某险企的夏先生表示,如果险企能证明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在实际的理赔操作中商业险可以拒赔,但交强险不能拒赔。但是目前这种取证非常困难,即便是交通管理部门取证这种营运行为也是很困难的,更何况保险公司呢。
另一险企的杨先生在与记者交流时也表示,在实务操作中如果没有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证据就要正常赔付。所以保险公司要拒赔的话,就要看其掌握了哪些证据,而且这些证据要能证明私家车主从事非法营运。
可补缴保费保平安
中国太保的955客服人员表示,从私家车变成营运用车需要去办理变更使用性质,同时补交相应的保费,将使用性质批改成营运之后,那么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是要赔的;如果不去保险公司做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并补交保费,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中国平安客服人员也表示,如果非营运用车要改成营运用车的话,建议联系保险公司将使用性质由原来的非营运变更为营运,当然由非营运变更为营运之后,出了事故就能赔了,一般情况下保费也会上涨的。
夏先生坦言,普通的家用车,如果不是特别贵的车,其全险(主要指:车损险、三责、车上人员、盗抢和交强险等主要险种)的保费大约是4000元,但一辆普通的出租车,如三者险保额100万、车上人员每个座位保额1万,其保费大约是9000元。
夏先生进一步表示,由私家车变更为营运用车,保费差不多要涨一倍,当然这也没有绝对,因为影响保费的因素很多,但是总体而言保费会涨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