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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强卖”保险花样多 消费者须谨防陷阱

  • 发布时间:2015-06-05 01:05:46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波

  记者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济南工商部门共受理涉及4S店推销车辆商业险的投诉80多件,发现部分4S店“强卖”保险花样多,提醒消费者不要落入陷阱。

  花样一:不买保险,不退定金。不少4S店要求消费者交付定金以“押”住购车优惠价格。但当消费者拒绝销售人员推销的车辆保险时,部分4S店却以不在店内购买保险不退定金为由,强迫消费者购险。

  济南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在交付定金时,应对定金的退还时限、违约责任等以书面方式进行明确,以免被4S店钻空子。

  花样二:不买保险,拖延交付证票。不少4S店都将库存车辆以动产抵押的方式,交由金融机构抵押。一旦4S店销售量高于进货量,容易出现拖延交付车辆合格证的情况。

  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约定车辆合格证、发票等票据的交付时限和违约赔偿责任。

  花样三:不连续购险,不退“续保押金”。一些4S店在办理贷款购车时,要求消费者缴付几千元不等的“续保押金”,称只要第二年继续在店内购买保险即予以退还,但实际上往往只退还部分,以此拖住消费者连续多年购买保险。

  工商部门介绍,除随意定义“续保押金”,部分4S店还会在冗长的贷款协议中暗藏关于连续购买2到5年不等的商业保险内容,一旦消费者大意签字,则处于不利的维权境地。建议消费者除认真阅读相关合同外,还要仔细询问交付的每一笔款项的用途和原因,最好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以防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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