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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母婴保险已停售 保障条款无法打动准妈妈

  • 发布时间:2015-06-04 09:27:13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郭伟莹

  近期,中山新出台的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新增了关于参保女职工可获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生育女性可获得更优厚的福利待遇。不过,政策性的生育保险只覆盖产前检查和分娩费用,如果因为怀孕或分娩引发疾病,社保只能提供有限的保障。

  那么准妈妈们有没有想过投保商业险来未雨绸缪,为孕期和新生的宝宝保驾护航?记者随机询问了10位准妈妈,只有1人听说过“母婴保险”,而且认为这类保险对自己并没有太大用处。

  “我需要的保障都没有”

  去年的“结婚潮”导致了今年的“生育潮”,不少85后、90后年轻女性纷纷步入准妈妈的行列。在市人民医院产检的准妈妈梁小姐说,高中同班的女同学就有五六个准备在下半年生宝宝,全部都是去年刚结婚的,还建了个微信群交流心得。将为人母,准妈妈们心情既兴奋又紧张,“从知道怀孕开始就各种担心,怕自己会得高血压、糖尿病,也怕宝宝出现各种状况。”梁小姐说。

  事实上,目前市面上的母婴保险主要保障范围就主要是妊娠疾病和新生儿先天畸形。如泰康人寿推出的母婴疾病保险,除了有分娩身故保障外,保障范围还包含了准妈妈羊水栓塞、胎盘早期剥离等5种孕期高发疾病,以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等8种新生儿病症;而阳光人寿的母婴安康保险则在疾病和身故以外还涵盖了流产赔付。

  不过,之前就有了解过母婴保险的准妈妈梅子认为,这些保障并不符合她的需求。“有人给我介绍过,但我没有动心。因为我更关注的是宝宝早产、难产之后产生的医疗费用,但很少有保险包括这些。”她告诉记者,一个朋友的双胞胎在7个多月时早产,每日在儿科ICU的治疗和护理费用就要好几万元,即使家庭条件还可以,但短时间内也感觉很吃力。“而且一旦患了严重的妊娠疾病、查出宝宝有先天畸形,医生都会建议终止妊娠,这种母婴保险的意义就不大了。”她说。

  部分女性保险也有孕期保障

  记者查阅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目录发现,几年前还“遍地开花”的母婴保险如今已经比较少见,部分产品保险公司还明确表示“已停售”,也反映了市场对这类保险兴趣不大。

  在售的母婴保险价格都在千元以下,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投保方式,保险期最长为1年,投保年龄最高不超过45周岁,年纪越大保费可能越高;这类保险一般都要在被保险人怀孕28周前投保,个别产品还设有等待期,需要确认被保险人没有患病才可以投保。赔付方面,母亲妊娠或分娩身故能获得3万元到5万元的保险金,母亲妊娠疾病或新生儿先天性畸形也可获3万元到5万元赔付,新生儿身故和流产责任保险金则为3000元到5000元。

  一方面母婴保险遭到“冷遇”,另一方面由于妊娠期风险较大,一般寿险和意外险又将女性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免除责任。准妈妈是否还有办法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宝宝?保险专家介绍,虽然具备新生儿早产、难产保障的产品很少,但成人的健康险、医疗险具备住院保障,如果分娩后生病住院,在符合理赔条件的基础上母亲部分的医疗费用还是可以获得赔付。

  因此,他建议女性最好在怀孕前就为自己购买一份健康保险,而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女性保险中也包括了孕期的保障。例如中国人寿的“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虽以女性特定癌症、常见手术为主,但也具备妊娠期和新生儿的保障功能。被保险人如在孕期患相关疾病,可按条款规定的比例获得一定赔付,新生儿作为“附带保险人”,如确诊患先天性疾病也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金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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