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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保险风头正劲 保监会提示非法集资风险

  • 发布时间:2015-05-29 07:56:5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田燕

  在“互联网+”概念走红的背景下,相互保险(又称互助保险)正不断涌现。自今年1月底相互保险新规发布之后,各类机构在申请成立相互保险公司方面跃跃欲试,以“抗癌公社”为代表的互助民间组织也发展起来。不过,保监会近日发布风险提示称,保监会尚未批准筹建新的相互保险组织,消费者应注意防范打着互助旗号进行非法集资者。

  保监会:尚未批准筹建新的相互保险组织

  保监会近日发布的风险提示称,近期发现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试图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涉嫌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可能给相关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保监会尚未批准筹建新的相互保险组织。

  据了解,相互保险组织是指投保人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主要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在国家工商总局披露的预核准名称里面,已出现至少四家疑似相互保险的公司,分别是汇友建工相互保险有限公司、国民互助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互助”)、中海达财产相互保险有限公司和众康互助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国民互助因为通过收益来吸引会员,遭到多方质疑,被指拉人头变相众筹。根据国民互助的宣传材料,加盟投资人将享有经营收益、分红收益、投资人溢价收益和上市收益等。

  今年1月底,保监会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对照来看,国民互助的组织形式疑点重重,被指变相众筹。有保险公司人士解释,互助保险设立是有相同风险保障需求的投保人,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的经济活动,而国民互助仅是把大众普遍面临的医疗风险作为相同风险,但并没有具体分散风险的实操方式,而是以各项收益来吸引加盟投资者,这与互助保险宗旨相悖,如果控制不好,很可能变为非法集资。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认为,从这些规划来看,筹备国民互助保险的人并不是真正懂保险或互助制保险,开设分支机构并不能以各地加盟者来论,而监管在这方面审批相当严格,就以在各地开设机构为例,国民互助保险占51%,各地加盟投资人合计占49%,这明显是股份制公司的做法,而非互助保险。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相互保险组织与股份制保险公司在资本构成方面有所不同,不存在股权溢价和上市收益,目前也无需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筹建资金。请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高额回报诱惑,不参与此类出资加盟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多家相互保险组织等候保险牌照

  相互保险历史悠久,目前在国外保险市场占据重要地位。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2013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达1.2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6.7%,覆盖人群8.25亿人,相互保险组织总资产超过7.8万亿美元。在业内人士看来,相比传统保险,相互保险可以更好地彰显保险“互助共济”的本质,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和“扶危济困”的保险互助文化。为促进相互保险规范发展,今年1月底,中国保监会印发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其中,一般相互保险组织需要满足“有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初始运营资金”及“有不低于500个初始会员”等主要设立条件,区域性、专业性相互保险组织需要满足“有不低于1000万元初始运营资金”和“有不低于100个初始会员”等主要设立条件。

  记者了解到,包括目前已经有一定规模的“e互助”、“必互保险”等平台在内,多家带有“互助”、“相互”字样的相互保险组织正在排队等候相关保险牌照。其中,泛华保险旗下的e互助平台上,发起了关于成立“泛华网络互助保险公司”的倡议。资料显示,e互助是基于互联网技术且独立于商业保险和公益事业之外的互助模式,是国内首家全公开全透明的预防未来风险的网络互助平台,旨在为罹患癌症或意外死亡的互助会员和其家庭提供帮助的互助活动。从2014年7月正式上线至今年5月17日,该平台累计注册人数超过31万人、累计充值约为462万元、累计互助3人、累计互助金额为120万元。

  互助平台发展迅速

  在排队等待保险牌照的互助保险公司之外,国内也有一些未申请牌照的互助平台发展迅速,“抗癌公社”就是其中一例。

  抗癌公社原名互保公社,是一个旨在解决癌症医疗费的民间组织。其目标是为每个不幸换上大病的公社成员筹集不超过30万元的治疗和生活费用。

  创始人张马丁告诉《经济参考报》记着,抗癌公社是一个平台,而不是一个提供保险产品的商业机构。“可以把‘抗癌公社’理解为一个对抗癌症的合作社、利益共同体、抱团互助组织。几万人互相约定,你若患癌我捐你几块钱,我若患癌你们捐我几块钱,帮患癌者筹集30万元,没患癌的人得到安心和保障。”

  张马丁表示,抗癌公社设计了一套规则将这个道理制度化、纪律化,使之有效运行。公社不设立基金,资金从捐助人直达患癌者。“假设抗癌公社成员达到6万名,如果不幸患癌,将得到其他成员每人5元的援助;当其他成员患癌,社员须通过抗癌公社网站提供的支付通道,使用支付宝账户向其援助5元钱。而成员如果达到10万名,如果有人患癌,只需要每名成员援助3元,即可为其筹集30万元;如果成员达到30万,那每名成员仅需1元。”张马丁表示,平台最大的特点是捐助从成员到成员,不经抗癌公社,抗癌公社亦不设立基金。成员随时可以主动退出、放弃捐助而自动退出互保公社,权利与义务同时中止。

  业内人士认为,抗癌公社的优越之处在于让捐赠资金在捐赠者和受捐者之间直接流动,消除了捐赠和慈善的“黑箱”,是一个创新。截至记者发稿,抗癌公社已运行4年,社员数量已经超过14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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