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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变众筹 保监会示警非法集资风险

  • 发布时间:2015-05-04 07:4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马元月 陈婷婷  责任编辑:郭伟莹

  自2月相互保险新规发布之后,各类机构在申请成立相互保险公司方面跃跃欲试,这其中也有打着互助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者。近日,保监会发文指出,有关人员涉嫌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还没有正式牌照的国民互助保险卷入其中。

  保监会发布的风险提示称,近期发现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试图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涉嫌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可能给相关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保监会在行文中所提及,但尚未批准筹建新的相互保险组织,并不存在所谓“特批”第一家相互保险公司。而“特批”的表述就曾出现在一份关于国民互助保险招募加盟者的方案中,这很容易让人想到,保监会在风险提示中所提及的“有关人”指申请成立国民互助保险的发起人,而所说的“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名义”即为国民互助保险公司。

  就在4月27日,本报独家报道了《国民互助保险发动加盟“众筹”》一文,其中揭露国民互助保险与互助两字相悖,通过高收益来吸引会员,被指拉人头变相众筹。据了解,相互保险组织是指投保人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主要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

  具体来看,这一拟成立的国民互助保险由佳美医疗、融通盛世两大集团发起,欲发动至少1万人加盟会员。筹建国民互助保险的加盟方案为,发动至少1万人加盟会员筹建。国民保险在北京和深圳设筹委会,共招募省级加盟会员10个,每个会员出资1000万元;市组加盟会员300个,每个会员出资300万元;县区加盟会员1000个,每个会员出资50万元。方案还称,加盟投资人将享有经营收益、分红收益、投资人溢价收益和上市收益等。

  保监会表示,相互保险组织与股份制保险公司在资本构成方面有所不同,不存在股权溢价和上市收益,目前也无需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筹建资金。请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高额回报诱惑,不参与此类出资加盟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昨日致电一位国民互助保险招募发起人求证,该发起人表示,目前国民互助保险的牌照申请、招募会员等全部暂停,正在等待保监会的进一步通知。而另一位人士则解释,国民互助保险并不涉及非法集资,会和监管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并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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