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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三举措保护消费者权益

  • 发布时间:2015-03-14 00:29:5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中国保监会13日召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强调通过开展治理理赔难等三项措施,切实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在治理理赔难方面,保监会将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小额简易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减少索赔材料,优化理赔流程,推进理赔服务便捷化和理赔过程透明化。

  在治理销售误导方面,保监会将加强对产品说明会及产品推介中的不实宣传行为、未经消费者书面授权或追认而代替其签订保险合同行为、未经消费者同意即扣划保险费行为的监管。

  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吕宙说,将督促保险公司在其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保险产品条款和服务承诺信息,以清晰和通俗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保险产品和服务,重点突出保障范围、免责条款、预期收益等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并对免责条款做出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提示和明确说明。

  此外,为更好地约束保险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保监会将启动保险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着手建立面向业内外的保险信用信息数据库,探索建立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制度。

  吕宙表示,下一步将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对于违反诚信经营原则的保险营销员等市场参与者,将在行业准入方面做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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