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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保险来袭 你能hold住吗?

  • 发布时间:2014-11-05 05:31:43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明江

  爱情险、脱光险……时下,各种标新立异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层出不穷。

  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三年间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到5427万人,增幅达566%。

  快速增长的背后,是互联网保险必要监管的缺乏。

  基于此,今年4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日前,相关媒体报道《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在行业内部小范围地征意见,或在年内新规落地。不过,东莞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卢建强表示,目前并没有收到上级单位的相关通知指示,也没有收到相关的意见反馈。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新规迟迟未出,在监管的空白期,很多保险公司在互联网操作的模式不规范、定位不明确,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规范其行为和操作模式。

  标新立异保险来袭

  今年9月初,部分理财型保险产品在天猫旗舰店遭遇“下架潮”,引发了市民对互联网保险的关注。去年“双11”,互联网保险产品赢得了满堂红。在此特殊背景下,随着今年“双11”网络营销大战的来临,互联网的保险产品营销状况如何?消费者又该如何规避风险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笔者在天猫旗舰店看到琳琅满目的保险产品,其中不乏理财型的保险产品。最贴合节点的莫过于招商信诺的爱情保险,该险种以“爱情诺言、为爱规划、为爱理财”等广告语宣传。据悉,该爱情保险属于两全分红型理财保险,保额可以从895元至897元之间挑选,五年期满有11.7%的保底收益,5年累计预期收益25%。截至11月4日14时,该爱情保险已经累计462笔交易。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其实该险种是用“爱情”包装的理财产品,虽然其收益高达25%,但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入手时需谨慎。

  另外,在互联网创新动作颇大的平安产险也推出了“脱光险”,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若是一年后结婚即可获得最高4999元的蜜月礼金。该产品将于11月11日0点限量发售,笔者看到平安保险商城官网上挂出此类产品。

  卢建强表示,“爱情险”、“脱光险”等险种是保险公司的营销噱头,只能起到广告营销的作用,提高其曝光率和知名度。

  理财师协会会长马志平表示,目前,互联网推出的保险不是主流的保险,以增加曝光率,增加空间安全感为主。如保险公司和网店合作推出的互联网险种——退货险。

  需求促进互联网联姻保险

  随着互联网的红火,网购成为消费者选购产品的最为快捷渠道,因而网店的服务质量也直接成为消费者光顾的因素之一。

  在运营一间销售水晶手链的网店主杨先生表示,为了展示服务,增加消费者的网购信心,他会为消费者购买退货险。

  据悉,退货险是互联网保险的一种产品。保险公司按照网店的退货比例设定保险额度。若消费者因货物不合心意,要求退货时,保险公司支付邮费。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得益于网店的发展,不少电商平台与保险公司捆绑合作,推出顺应时代潮流的产品。商家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杯羹,于是青睐购买价格不高的互联网保险产品,用以完善自己的服务。

  “在网上选购一些保险产品,节约了时间成本,几十元就可以给自己买一段时间的保障。”市民严先生表示:“去年我要去外地出差,在某保险公司的官网体验了互联网保险,在网站上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取不同额度和保障范围的保险产品,蛮便捷的。”

  马志平表示,互联网的优势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在短时间内,互联网保险可以较为便捷地为市民提供服务,市民可以针对自己的需要,将险种的时间和额度进行自主的调整,花几十块钱管理自己一段时间。这样消费者可以节省时间成本,保险公司也节约了大量的人力成本和佣金成本。

  “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佣金成本和人力成本还是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马志平表示。

  互联网保险满足各种需求

  互联网保险是纯粹的网上买保险吗?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保险是通过大数据等技术,依据用户的需求进行私人定制。

  财经专家高智康曾说:“互联网门户最大的价值就在于渠道价值。互联网金融分流了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的客户,加剧了行业竞争。”

  他认为,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

  他表示,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培训门户网站等。

  对此,平安公司在互联网创新方面动作颇大,从2000年开始,中国平安推出官网直销渠道,除在传统的官网、门店和保险代理人渠道外,还将开通“微门店”购买渠道。平安公司作出革新后,一大批险企官网陆续开通。目前,已有50多家保险公司触网。

  笔者在天猫旗舰店上发现琳琅满目的保险产品,如境外留学险、银行卡盗刷险、车险、疾病险、理财保险等险种,各个险种的产品都罗列在网页上,消费者可以清晰明了地了解保险产品的条款、额度、保障的范围和时间等。除此之外,在互联网保险市场迅速发展的同时,不少保险公司贴合新闻的热点,推出“奶粉险”、“雾霾险”、“高温险”、“赏月险”等标新立异的互联网险保险产品。

  对此,卢建强表示,标新立异的险种只是起吸引眼球的作用,而保险的主要功能应该以保障功能为主,具备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财政稳定、企业发展、财产安全等功能,不可忽略其保障的功能。

  马志平表示,这些险种只能起到吸引客户眼球的作用,是保险公司应景的产品,而从另一方面来看,互联网保险缺乏必要的监管。

  互联网保险处于监管空白期

  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三年间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到5427万人,增幅达566%。

  从以上数据可看,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日益壮大,以其便捷、低成本、高效作为传统保险的有益补充,具备不俗的发展前景。然而,互联网保险监管的空白,让其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蕴藏不少风险,也阻碍其正常发展。

  马志平表示,在互联网保险的操作过程中,售后服务环节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若售后服务跟不上的话,会成为互联网保险的盲点。另外,互联网保险的主流客户群在一定的程度上缺乏专业的知识和能力,经济承受能力有限,造成流动性风险较大。

  他认为,除上述原因之外,互联网保险能否突破跨区域销售限制也是一个重要的命题。

  据悉,《办法》将引导互联网保险产品突出保障功能,还可能放开部分简易互联网保险产品的经营区域限制。

  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新规迟迟未出,在监管的空白期,很多保险公司存在互联网操作的模式不规范、定位不明确的状态,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规范其行为和操作模式。

  ■话题

  互联网保险是否能取代传统保险?

  对此,马志平表示,其发展是顺应时代的发展的,因为保险公司如百货公司的柜台销售一样,只能通过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的营销模式进行营销,消费者很难了解具体的运作模式,也对产品不甚了解。

  而卢建强则表示,互联网只是保险行业营销的手段,个人营销保险还是主要的营销模式,这是必要的经济手段,不能被取代,互联网保险只是保险行业的补充,是传统销售模式的有益的补充。

  他认为,互联网保险只能做简单的产品推荐,难以应对负责的保险产品的规划设计。因为每个个体不同,需要按照各自的需要,设计出符合其需要的产品,人是不能被替代的。科技发展的需要,很多营销方式或者会层出不穷,但是传统的销售模式还是主流。

  另外,卢建强指出,消费者在购买互联网保险的时候,要遵守两个原则。首先,按照自己的保障需求购买产品;其次,依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量力而行,按照自己的需求购买相应的产品。

  马志平则认为,买互联网保险要关注四个因素,首先要看清该保险产品是在哪个保险公司、哪个保险代理公司购买;其次,查询清楚是否为虚假的门户网站,或者是假冒伪劣的门户网站,要从正规的渠道和网站去购买产品;随后,消费者要关注选购的产品是否适合自己,是否按照自己的需要购买;最后,消费者要关注理赔事宜,在你的这个区域有没有本地区的服务支持的机构。

  ■链接

  何谓互联网保险?

  互联网保险,是相对于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而言的,实质上就是保险电子商务或者网络保险。互联网保险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交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

  互联网保险是新兴的一种以计算机互联网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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