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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员建议:购互联网金融产品若受骗可退货

  • 发布时间:2014-10-24 16:0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今日,“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法制论坛”在京举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给金融监管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局长焦瑾璞会上建议,在金融领域引进冷静期制度,消费者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若受骗可退货。

  焦瑾璞介绍,央行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的工作范围主要有四项,一是建立金融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二是对创新性产品进行风险检测;三是对交叉性金融工具的消费者保护;四是保护人民银行职责范围内的消费者权益。从监管来看,可归纳为“行为监管”和“产品监管”两个方面。

  有媒体报道称现今理财产品已有6万多种,焦瑾璞认为,“把所有的理财产品搞清楚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信息透明度建设来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法律方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冷静期制度,可以保障双方利益的平衡。焦瑾璞建议,在金融领域可以引进和研究冷静期这种制度,因为要消除信息的不对称,避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在突如其来的重大事件中利益失衡,冷静期制度能使市场秩序更加合理。“像买衣服,买的不行,退了。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产品要骗大家的话也要给它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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