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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保险公司与P2P平台牵手 数据累积不足风险难测

  • 发布时间:2014-08-06 01:1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涂颖浩  责任编辑:张明江

  7月26日,长沙满满贷宣布,与大地财险湖南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这是继黄河金融、财路通、宜信、房金所、共富网等P2P网贷平台相继牵手保险公司后,近期又一桩保险与P2P网贷平台的联姻。

  伴随着跑路、倒闭事件的不断发生,P2P网贷平台“去担保”的呼声愈发高涨,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增信机构介入开始受到关注。包括国寿财险、民安财险、众安保险、大地财险、浙商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近日成为P2P网贷平台的合作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与保险公司合作后,P2P网贷平台纷纷高调宣传“100%本息保障”、“零风险”。但业内人士指出,P2P为高风险行业,不可能保证100%本息。

  保险责任各有不同

  实际上,保险公司与P2P网贷平台的合作中,保险责任各有不同。

  从财路通与国寿财险北京分公司的合作模式来看,双方合作的险种为信用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财路通。根据财路通披露的理赔流程,借款人发生逾期后,由财路通实时把应还款垫付理财人,国寿财险在接到报案后勘察定损并向理财通支付赔偿款。最终财路通向逾期用户催收相关借款,国寿财险从借款人处收回逾期款项。

  国寿财险北京分公司与宜信的合作模式目前还未有详细披露。据了解,宜信作为投保人,以中航信托为被保险人向国寿财险北分投保“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当借款人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还款时,由国寿财险北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中航信托赔偿保险金。

  近日,众安保险、富力地产与易居中国也共同对外宣布,已签订基于中国首家互联网房地产金融平台“房金所”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众安保险内部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与房金所的合作模式为,众安保险将保险项目细化到P2P平台的“标的”上。投资人在投资标的时,由房金所出资为其购买保险,费用视贷款金额及借款人的风险而定。众安保险为投资者本金及利息提供保障。

  大地财险为满满贷的借款人提供人身意外保险和借款抵押物保险。一旦借款人出现人身意外或抵押的财产出现意外损失,由保险公司理赔。业内人士指出,人身意外险和财产险在银行、担保行业已比较成熟,这次只是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据了解,民安保险与财路通合作的产品,除了信用保证保险,也有借款人意外险和以借款人抵押物为保险对象的财产险。

  总体来看,财路通与国寿财险、宜信与国寿财险、房金所与众安保险的合作模式,皆为保障贷款安全的信用保险。差异在于被保险人分别为平台、合作金融机构、投资人。

  平台数据缺乏致风险增加

  一位曾与P2P平台合作的保险公司人士认为,目前借贷平台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借款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二是平台及借款人信用。解决办法有两种:其一,取消平台自身的担保,转用风险准备金,并将风险准备金交由银行等第三方存管;其二,与保险公司合作,让其扮演第三方增信机构的角色。

  不过,网贷之家首席分析师马骏表示,借款人的人身及财产保险对按期偿还并无直接影响,平台风控模型的保险也无法起到担保的作用。

  截至目前,保险+信贷的合作模式还有待时间的检验,多家保险公司正在就介入P2P行业风险防范进行探索,风险因素是重要考量。

  众安保险一内部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对借款人的过往信用进行审核;其次要对贷款用途及额度进行控制,降低风险敞口;还要对每一区域城市的累计授信总额进行控制,避免风险过于集中。”

  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数据和经验的积累,完善及融合丰富双方现有的风控模型,科学设定费率。但是,我国当前缺乏足够的平台数据评估风险。险企在和P2P平台展开合作时尚需冷静。

  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认为,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讲,在被保险人审核借贷双方资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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