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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重庆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出炉

  • 发布时间:2014-12-08 08:41:00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胡爱善

  今年9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决定对我市现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整完善。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调整中青年人员缴费档次及标准,由现行的5个档次调整为12个档次,最低档每年缴费100元,最高档为2000元。缴费金额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同时,政府补贴建立多缴多得机制,由现行的统一30元补贴,改为按缴费金额分梯次补贴,最低补贴30元,最高140元。

  此外,长期缴费的参保人员将获得增发基础养老金。政策规定,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超过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

  相关负责人说,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同时,市人社局也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总金额不得超过我市个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社保咨询热线询问相关问题,也可到各区县社保部门咨询。 重庆晚报记者 汪一阳

  跨省转移关系

  可一次性转移账户储存额

  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新政规定,参保人员在市内迁移户籍时,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因跨省(区、市)迁移户籍、需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户籍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户籍发生跨省转移时,其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予转移。

  一档100元

  二档200元

  三档400元

  四档600元

  五档900元

  一档100元

  二档200元

  三档300元

  四档400元

  五档500元

  六档600元

  七档700元

  八档800元

  九档900元

  十档1000元

  十一档1500元

  十二档2000元

  一档30元

  二档40元

  三档50元

  四档60元

  五档70元

  六档80元

  七档90元

  八档100元

  九档110元

  十档120元

  十一档130元

  十二档140元

  死亡或出国定居

  个人账户余额可全退

  新政规定,16至60岁的中青年参保人员,如果在明年1月1日后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可全额退还,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3个部分。同时,若60岁以上的领保人员,在明年1月1日后死亡,也可以退还其个人账户余额。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称,中青年参保人员若在明年1月1日后死亡,可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参保人员在死亡前每缴费1年发给1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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