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丽萍:应完善证券期货市场操纵认定标准
- 发布时间:2016-03-04 02:30:30 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她同时建议修订相关法规,支持促进上市公司利用股份支付的手段“走出去”
3月3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广东团驻地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两会期间,拟提出完善市场操纵认定标准的建议,同时还会针对“一带一路”战略下,相关领域上市公司“走出去”实施境外并购,推动这类上市公司利用股份支付手段。
“当前新型市场操纵案例较多,如目前较多发生的短线交易,其特点是比较快,而且很猛,此外还包括跨市场操纵、信息操纵等情形,目前对于此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诉标准存在缺失情况,现行认定标准存在不适应的情况。” 宋丽萍表示。
“应修订和完善证券期货市场操纵的认定标准。”她建议借鉴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内幕交易专门出台司法解释的作法,2012年出台针对市场操纵的司法解释后,有效提高了认定和处罚的效率,使违法者获得处罚,提高了执法效率。
2015年证监会重点打击惩处操纵市场案件,立案调查共计71起,案件数量创下近三年来新高。对此,宋丽萍强调,希望能出台关于证券期货市场操纵认定标准的司法解释,以此提高处罚效率,能够及时处罚操纵者,从而增强投资者信心。
此外,她指出,从上市公司年报可以看到,目前一些上市公司正在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而“走出去”,但在跨境并购等操作中,上市公司利用股份进行支付在法律、政策方面还很不完善,对上市公司进行海外并购支撑不足。因此,建议修订相关法规,支持促进上市公司利用股份支付的手段“走出去”。
宋丽萍认为,在上市公司运作成本中,目前降低跨境并购、投资方面的成本还有很大空间,如利用股份支付,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融资压力比较小。因为上市公司用股份支出很灵活,这样非常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国际布局。
“降低上市公司‘走出去’的成本,实际上就是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也是间接回报投资者的水平。”宋丽萍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