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期权给企业上道“价格保险”
- 发布时间:2015-05-22 06:16:15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郭伟莹
◆传统的期货套期保值策略,一方面很难完全化解多元化、多样化的风险;另一方面占用的资金量比较大。
◆场外期权不仅可以起到价格保险的作用,而且具有盈亏不对称的特点。
在近日由郑州商品交易所主办的“第五届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30人论坛”上,郑商所理事长张凡表示,将积极推动场外市场建设,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建设场内业务与场外业务协调互补的衍生品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场外期权由于具有个性化定制和价格保险、成本较低等优势,有望在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个性化定制优势明显
所谓的场外期权,是指在非集中性交易场所进行的非标准化的金融期权合约的交易。虽然利用交易所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是大多数国内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主要途径,但由于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传统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难以满足企业个性化的风险管理需求。
“传统的期货套期保值策略,一方面很难完全化解多元化、多样化的风险;另一方面占用的资金量比较大,对于很多企业而言是个不小的负担。”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场外期权有助于解决上述局限性。
从场外期权的特点来看,一方面,它起到价格保险的作用,作为期权的买方,客户只需要支出一定的权利金,就获得了一份“价格保险”,不会再出现更多的支出或者亏损,风险可控;另一方面,它会具有盈亏不对称的特点。与期货相比,期权的买方在保护了一个方向的亏损的同时,还保留了另一个方向获利的可能性。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胜喜表示,更为重要的是,场外期权具有个性化特征。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可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量身定制个性化的期权交易策略,更有针对性地帮助客户进行风险管理。
据了解,截至目前,包括南华期货、永安期货等42家期货公司在中国期货业协会完成了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备案。在开展场外期权业务时,风险管理子公司大多是担任做市商角色,为客户提供买卖报价,客户可以作为买方,也可以作为卖方。客户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选择合适的期权与风险管理子公司进行交易。
“永安模式”值得借鉴
就目前来看,大部分风险管理子公司都是作为期权卖方,通过采用“期权+”模式进行风险管理业务的创新,并基于客户特点推出个性化服务。
永安资本与云天化合作社探索“订单+期货+场外期权”套期保值新模式,是风险管理子公司利用场外期权业务来服务实体经济的典型案例。据了解,云天化合作社作为场外期权买方,支付权利金,获得选择权。从实际案例来看,2014年2月17日,云天化合作社与永安资本签订场外看跌期权交易合同。到期日时,玉米现货价格从2200元/吨上涨到2260元/吨,云天化合作社现货盈利6万元。
场外期权方面,由于到期日玉米期货1405合约收盘价高于约定的执行价格,云天化合作社放弃执行看跌期权,损失权利金27090元。该期权存续期内,云天化合作社总共盈利32910元,经测算效果好于直接利用期货市场进行空头套保。
而从永安资本收益来看,永安资本获取权利金27090元,扣除进行期货对冲亏损15320元和支付交易手续费180元之后,获利11590元。在这种模式中,云天化合作社通过购买期权,有效将因玉米行情下探导致的风险转移给永安资本;而永安资本在场内市场通过期货合约能有效对冲所承担的风险,达成共赢。
尽管场外期权业务已经逐步展开,部分风险管理子公司也获得较好的收益,但胡俞越表示,在当前国内尚未推出场内商品期权交易的情况下,风险管理子公司只能在场内市场通过期货合约进行风险对冲,手续费和保证金成本较高,间接提高了场外衍生品价格,增加了风险管理子公司对于风险的管理成本,这是目前发展场外期权亟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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