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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私募基金方能取得投资者信任

  • 发布时间:2016-03-16 07:00:09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明江

  原公募基金的知名经理陈扬帆在转投私募机构后,对其运营的私募基金产品光辉岁月被投资人指其随意提取业绩报酬、信息披露不到位,导致投资人不满,这件事也引起了行业的关注。

  根据其合同规定,产品成立后有一年封闭期,一年之内可以申购,但是不能赎回。投资人称,陈扬帆在产品合同上隐晦规定,将这一年封闭期内的交易日也算作开放日,并约定开放日内可以提取业绩报酬。

  结果,去年该产品业绩不佳,但其在几个业绩高点处,悄悄提取了3次高额业绩报酬,并且采用“净值不变、份额缩减”的计提方式,导致投资者久未察觉。

  “缩份额法”在业内并不少见,在净值不变的情况下,有助于打造漂亮的业绩曲线,因此也成为业内常用手段。但是在成立后的封闭期内随意计提业绩报酬,实属罕见。

  私募基金是追求绝对收益的产品,可以满足大额投资者追求高收益的理财需求。此外,私募基金对仓位的限制少,在投资中更具灵活性,市场行情好可以满仓操作,市场不好可以清仓,可以有效的规避A股市场一直难以克服的暴涨暴跌系统性风险。

  去年以来,私募基金迎来了高速的发展时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5461只,认缴规模5.34万亿元,实缴规模4.29万亿元;私募基金从业人员38.99万人。

  虽然私募基金发展迅猛,但由于从业者鱼龙混杂,导致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乱象,如登记备案信息失真、资金募集行为违规、投资运作行为违规、公司管理失范等。因此,才会出现上述的随意提取业绩报酬的行为。

  更有甚者,一些私募基金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还有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东莞被称为“金融绿洲”,近年来私募基金在东莞如雨后春笋一样发展起来,也有一些深圳的私募基金在东莞开设分支机构“掘金”。在和这些私募基金接触的过程中,笔者了解到由于东莞人的理财方式偏向于保守,对私募基金的接受度不高。

  笔者认为,这归根结底还是行业形象和投资者的信任问题。如果私募基金的乱象持续下去,那么对整个行业都会带来伤害,从而导致恶性循环,P2P网贷如今的困境可谓前车之鉴。

  所幸的是监管层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今年2月,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其中提及对于已经登记却从未备案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予以注销,这也就意味着,空壳私募基金正处于“危险地带”。

  另外,新备案私募基金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机构至少要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等。为避免征信乱象,私募基金以后不再发放纸质、电子牌照;不及时报送季度、年度等信息要被列入异常机构。

  虽然,新的管理办法将无可避免地导致私募基金的成本增加和产品竞争力下降,但新规定便于监管部门掌握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让私募基金机构更加自律,便于私募基金行业间的互相监督。而投资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私募基金机构的信息,减少信息的不对称。

  每个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都会出现优胜劣汰的现象。笔者相信,在私募基金的这一轮洗牌之后,更加规范的私募基金会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从而为行业带来良性循环。龚名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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