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推动境内外市场QDII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9-25 00:31:59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田燕
“证监会正在抓紧修订《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推出同时投资于境内外市场的QDII基金。” 在近日举行的第九届指数与指数化投资论坛上,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副主任李海超提到的“同时投资于境内外市场的QDII基金”,引起了广泛关注。
自去年下半年来,境内外资本融通的进程不断被推进。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在表示,要进一步扩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主体资格,增加投资额度。“条件成熟时,取消合格境内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资格和额度审批,将相关投资便利扩大到境内外所有合法机构。”
这种“同时投资于境内外市场的QDII基金”,还是第一次提及,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业内人士认为,新的QDII基金或将为资本融通按下快捷键。
华西证券金融产品研究评价中心负责人刘明军告诉记者,这种新的QDII基金,直观上理解应该就是A股、境外市场都可以投,但是否有比例的要求,还有待于出台更具体的基金管理办法。从效果上看,对于投资人来说,可以更好地做资产配置,降低单一市场的风险。同时,这对国内基金公司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才要求高,投研也要跟上。”刘明军说。
新的QDII基金面世或许还要假以时日,而直接面向内地投资者销售的香港基金,或许不久就可以与投资者们见面。
据李海超透露,自7月1日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启动以来,已经收到了十家香港资产管理机构16只互认基金注册申请材料,包括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基金等产品类型,注册审查工作有序推进。
所谓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是按照5月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签署的《监管合作备忘录》,符合条件的内地、香港基金获得许可后,能够在对方市场向当地投资者销售。
两地基金产品互认,将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产品和渠道。由于沪港通、深港通对于个人投资者有较高的要求,限制了大陆投资者海外投资的步伐。而未来,大陆投资者可以方便地享受到香港基金市场所提供的服务。
更重要的是,未来,内地基金公司有机会与香港基金公司在同一个市场上切磋,在交流中取长补短实现进步,进一步提高内地基金业务的专业度和规范化。
配合新《基金法》实施,证监会将整合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修订《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促进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健康发展。规范基金投资顾问机构行为,起草《投资顾问机构业务管理办法》。
而在上交所基金业务部总监施东辉看来,基金产品创新还存在着三点障碍:第一是,监管层对风险的容忍性和投资者对风险的接受或者管理能力之间,要有一个权衡;第二是,基金公司追求规模增长的冲动或者积极性,跟产品设计的复杂性、风险性之间,怎么样取得一个比较大的权衡;第三是,投资者自己也要权衡自己的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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