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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扩大跨境人民币净流入额度上限

  • 发布时间:2015-09-24 07:2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崔启斌 邹晨辉  责任编辑:毕晓娟

  央行昨日正式发布便利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通知,明确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净流入额度上限,并放松企业的准入门槛。

  央行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宏观审慎政策系数值由去年的0.1调整至0.5,并进一步降低参与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企业的门槛。

  有分析称,这一措施有助于降低企业资金使用成本。宏观审慎政策系数初始值由去年的0.1调整至0.5,这等于扩大了企业境外资金流入额度,提升了跨国企业人民币的可得性,并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事实上,去年11月,央行发布《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将率先在上海自贸区试点的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正式扩展至全国,并设定净流入额上限,对净流出额度暂不设限。

  一位熟悉政策的知情人士说,去年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从试点向全国扩展,考虑到是比较重要的开放政策,担心有较大的市场冲击,采取了渐进、审慎的思路,设定的门槛比较高,宏观审慎政策系数比较低。

  除了资金净流入上限额度扩大外,央行是次通知对开展该业务企业的门槛也有所调整。比如境内外成员企业经营时间由三年调整为一年,境内成员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由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调整至不低于10亿元;境外成员企业年度营收由不低于10亿元调整至不低于2亿元。而根据此前规定,境内成员企业和境外成员企业年度收入分别不能低于50亿元和10亿元。

  在通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流入的资金使用上,《通知》明确,资金存放于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内,按单位存款利率执行,不得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非自用房地产,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向非成员企业发放委托贷款。

  《通知》还指出,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增加超过20%的,经主办企业申请,结算银行可以为其调增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而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减少20%的则要及时调减。

  对于未来的调整,央行表示,宏观审慎政策系数值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信贷调控等的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并要求结算银行和主办企业做好额度控制,确保任一时点净流入金额不超过上线。代小杰/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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