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信用保证保险迎机遇 大规模落地尚存难点
- 发布时间:2016-02-02 08:57: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近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对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进行规范。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监会发文加强规范,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并未禁止保险公司做这个业务;对保险公司而言,这也是好事,让新事物有了更加明确的标准。借助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作,信用保证保险的发展也将迎来一大利好。
但从目前来看,这一模式要想大规模落地尚存在不少难点。
保监会为保证保险立规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应当遵守偿付能力监管,在企业资本实力的基础上开展业务。
此外,《通知》还要严格选择互联网平台,不得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行为的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并在与互联网平台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合作互联网平台不得存在上述禁止行为,同时,还要严格审核投保人资质。
显然,这将对正在开展保证保险业务的公司带来一些影响。据悉,尽管目前市场上宣传较多,但真正与保险公司达成合作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仍然比较少。
深圳地区一位熟悉保险业务的P2P平台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通知》的出台是好事,虽然有一部分保险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平台已经在做保证保险业务,但更多的公司尚未开展,保监会把基本要求和方向明确之后,保险公司也就找到了方向。
中国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表示,此次保监会下发《通知》,可以看作是对这种合作业务模式的肯定,而《通知》的内容也有助于对险企业务进行规范和引导。
可能导致融资成本上升
事实上,保险公司并不排斥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作。
深圳地区一位P2P平台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前已和保险公司谈信用保证保险,保险公司的兴趣也很大,但后来由于出事平台较多,这家保险公司又将相关业务都暂停了。
实际上,保险公司有其自身的门槛和要求,会对平台资质进行考察和要求。如果平台风险较大或提供的数据不够完善,保险公司也不会与其开展合作。尤其是涉及履约保证的信用保证保险类产品,保险公司的角色基本要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开始,而不仅仅是事后赔付。
此外,两者合作的另一个难点在于费率。一般情况下,P2P行业较高的风险对应的应是较高的保险费率。但如此一来,平摊到各个项目上之后,要么会出现投资人收益下降,要么则导致融资人成本上升。
事实上,信用保证保险在国内发展已经有了30多年,但此前的发展速度并不快。
2015年1月,保监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要求“发挥信用保证保险的融资增信功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都在跟着国家战略走。国家支持,所以保险公司也就在大力做。”前述熟悉保险业务的P2P业内人士表示,多家保险公司都在准备申请专业的信用保证保险,但做好信用保证保险的难度非常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很多公司想做,也不会马上就能做起来,这需要一个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