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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网信证券携先锋系基因更名 与关联P2P合作隐藏风险

  • 发布时间:2015-12-02 09:08:21  来源:光明网  作者:微信  责任编辑:毕晓娟

导读

  网信证券的此次更名,与2014年诚浩证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无关联。其股东指向了以担保、租赁等业务起家,且在金融市场中低调扩张的先锋系和其掌舵手张振新。

  一家名称中包含互联网色彩的“网信证券”已悄然问世。

  11月30日,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诚浩证券)在公司官网公告称,即日起公司更名为“网信证券有限公司”(下称网信证券),变更名称后的该公司将继承原诚浩证券的所有业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网信证券的此次更名,与2014年诚浩证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无关联。其当前的背后股东,指向了以担保、租赁等业务起家,且在金融市场中低调扩张的中国先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即“先锋系”和其背后的掌舵手张振新。

  值得一提的是,先锋系旗下另有与网信证券同名的网信金融集团。不过从股权结构来看,网信证券并不从属于该集团,而仅为同一控制人旗下的关联企业;但另一方面,网信证券亦将被印上先锋系的主业烙印——其正与网信金融旗下的网信理财在产品交叉销售上展开合作。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网信证券在经纪业务的在线渠道鼓励或搭售互联网理财等业务具有一定合规风险。

  先锋系蛰伏

  11月30日,诚浩证券官网公告称已更名为网信证券,而与部分券商仅在名称上变更有所不同,其客户端、网站域名均改头换面。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的信息公示中,网信证券也已赫然在列。

  据更名后的网信证券披露,其公司总部位于沈阳市,目前在北京、深圳下设两家分公司并拥有27家证券营业部。从其相关理念介绍中,亦具有一定的互联网券商色彩。——“网信证券将把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契机,以科技助力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网信证券之所以能够经历此次更名,与其此前的一次控股股东变更有关。

  工商资料显示,网信证券三位企业法人股东分别是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合创业)、沈阳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恒信投资)和沈阳恒信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恒信租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网信证券的两名股东恒信投资与恒信租赁,均为沈阳市国资背景。资料显示,恒信投资是恒信租赁的股东,而恒信投资的出资人为沈阳市财政局。

  不过,前述两家公司对网信证券仅是财务投资,其实际的控股股东正是联合创业,而其入主网信证券的时间则指向了2014年5月份。

  彼时,网信证券原股东大连控股(600747.SH)将其持有的40.35%诚浩证券股权以2亿元价格转让给联合创业,其控制人也随即发生变更。

  工商资料显示,网信证券的新晋控股股东——联合创业的股东由注册地位于大连的4家公司和注册地分别位于海南、江西的两家公司所组成。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一步穿透查证发现,前述六家公司最终股东多数为自然人。

  事实上,股东变更为联合创业后的网信证券及其更名,与金融市场中低端扩张的“先锋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联合创业正是先锋系的关联公司之一。

  种种迹象也折射了网信证券与先锋系及张振新的关联关系:联合创业的股东“海南裕润实业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大连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而先锋系的掌舵人张振新正是大连联合控股的自然人股东之一。与此同时,联合创业亦曾担任先锋系旗下长久一号、二号并购投资计划的普通合伙人。

  据本报此前报道(详见本报2014年7月1日13版报道《起底先锋系张振新的“德隆式”扩张》),先锋系是国内一家隐形的金控企业集团,其旗下拥有企业金融、零售金融、产业金融、互联网金融和投资集团五大业务板块,而掌舵人为张振新。

  而在早前,先锋系已通过持股海口联合农商行而坐拥了银行牌照,此次对于网信证券的更名,或意味着先锋系已启动了对其旗下证券业资产的运作。

  “金控企业有运作比较高调的,像安邦、九鼎,也有比较低调的,像明天系、先锋系。”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银金融研究员指出,“但对于金控来说,持牌种类越多,协同效应也越强。”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证券行业中,网信证券的体量较小,且业绩排名十分靠后。据中证协的券商业绩排名显示,截至2014年底,网信证券总资产为10.51亿元,净资产仅为3.37亿元,分别排名119家证券公司中的102位和113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则分别排名111位和105位。

  “联姻”网信理财隐现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先锋系在成为一个多牌照的金融帝国的同时,亦对互联网金融业务采取了全方位布局。

  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主要运作平台正是网信金融集团,其旗下囊括了众筹网、第一P2P、壹金融、原始会、金融工场、点财网、金融女郎、拍车365等多个品牌,而此次诚浩证券更名为网信证券,也与网信金融的名称颇为相似。

  然而,网信证券与网信金融的关系并不浮于股东关系和名称,在网信证券改名之初,其就启动了与网信金融旗下“网信理财”的战略合作。

  在网信证券刚刚完成改名的11月30日,其就宣布客户通过网信证券开户后,再开通网信理财账户并投资,即可通过网信理财账户领取30-150元的奖励,而在网信理财账户完成投资后,还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返现。

  资料显示,网信理财的注册名称为北京东方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拥有P2P理财、资管产品拆分(定向委托投资)和契约型私募基金销售三类业务。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网信证券在经纪业务(开户业务)端鼓励、推介其潜在关联方网信理财的开户业务,在券商合规方面具有存在一定风险。

  “考虑到网信理财的互联网金融身份,无论网信证券和网信理财是否互为关联方,这种合作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汇金系一家券商营业部负责人称,“因为证券开户的风险是自行承担的,但互联网理财投资则涉及到产品代销的嫌疑。”

  据证监会的《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除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外,其可代销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然而在网信理财的三类业务中,除已备案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外,P2P理财和委托定向投资并不属于前述批准或备案产品,因此也并不具备被代销资质。

  “P2P这种属于高风险的债权业务,券商跟这块合作应该通过一定的风控流程。”前述营业部负责人称,“而如果合作方是关联方,那么其中隐藏的合规风险则更加难以把握,因为控股方很可能为了强化协同效应而在交叉销售上做文章,但其中的合规问题可能会被忽视。”

  记者就此问题试图与网信证券方面取得联系,但截至发稿前,尚未能从网信证券等有关方了解该项合作的详情。

  有分析人士认为,网信证券与网信理财的合作,仅属于开户推介和鼓励行为,并不一定涉及产品代销关系,其是否违规需看两者是否在合作中建立了合同约定或实质上的产品代销关系。

  “这个只是鼓励开户,并不一定用券商的渠道卖互联网理财。”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银金融研究员表示,“这里面要考量的是券商是否会在实体渠道等方面搭售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如果真这样做了,那么其中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记者微信:lw8346860)

  (编辑:巫燕玲,邮箱:wuyl@@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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