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版P2P监管办法落地:强调高管金融从业经验
- 发布时间:2015-01-06 07:1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伴随着网贷平台的风险日益暴露,不少地方性互联网金融协会和规范性指导意见相继落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1月5日)注意到,湖北省近日发布《关于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将参照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规定对网贷平台进行规范,明确平台中介性质,严禁平台本身提供担保。同时该意见对网贷平台高管的资质也作了具体要求,其中高管需有3年以上在金融行业的从业经验。
多位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风险高发使得P2P平台监管趋严,地方版的监管办法有利于防止不良平台恶意骗取投资人资金。网贷行业将从火爆但混乱的现状过渡到理性和监管趋严的局面,2015年P2P平台将迎来真正的“监管年”。
湖北:高管需3年金融从业经验
根据网贷之家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P2P网贷业问题平台达275家,是2013年的3.6倍,其中仅12月单月的问题平台就高达92家,超过2013年全年问题平台数量(76家)。
网贷之家人士分析指出,问题平台之所以频频出现,原因之一就是监管的缺失和平台的不规范运营造成的流动性风险:一些网贷平台拆标现象较为严重,加上资金实力和风控能力较弱,一旦发生负面消息,容易导致挤兑现象。
虽然2014年被不少业内人士称作“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但与之配套的全国性监管细则却未能出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明确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设立条件与经营规范,其中,“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民间借贷提供中介、登记服务的机构,在国家相应的管理办法出台前,可参照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规定进行规范”。
新华社引述湖北省金融办消息称,湖北将网贷平台纳入监管,网贷平台的高管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等,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有不少于3年的金融行业从业经验;严禁网贷平台以平台名义吸收资金、发放贷款;当事人借贷交易资金不得与平台账户发生往来;网贷平台未获得相关业务许可,不得为借贷交易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等。
在平台的设立程序上,上述意见指出,区域内网贷平台在设立前,应先期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并将筹建方案、章程或协议、主要管理制度、高管团队等报所在地县级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经县级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民政、公安、人民银行银监机构等进行可行性评估后,才能在工商或民政部门办理机构登记。
“年底市场上资金流动比较密集,而P2P问题、跑路频发,倒闭潮倒逼监管趋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分析师钱海利分析指出。
爱钱帮CEO王吉涛亦指出,P2P将在2015年涌现更多的新模式,P2P将走向大资产管理范畴,围绕P2P为核心的资产生态链将逐步形成。
今年监管将趋严
一边是网贷问题平台增多,一边则是各类资本不断涌入网贷行业,加速网贷行业布局。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2014年网贷行业获得风投青睐的平台多达29家,其中上市公司、国资国企入股的平台为17家,银行背景的平台达12家,越来越多的“正规军”开始涉足P2P网贷。
“银行系、国资系、上市系背景平台的纷纷加入,一方面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加剧行业内竞争,使得未来草根民营平台进入变得更为困难;另一方面也促进了行业发展,使得行业整体更加合规和有序。预计2015年仍将有一大批背景实力强大的新平台上线,P2P网贷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时由于这些平台较低的利率水平将使行业未来整体综合收益率水平继续下调,借款端利息也会相应下降。”网贷之家方面人士分析指出。
零壹财经研究总监李耀东也认为,与行业高速发展相匹配的是资本的汹涌进入。预计2015年仍会有大量P2P借贷平台获得融资,甚至少数平台可能在国内外上市。而且,随着近期股市的向好,资金端的压力预期更加沉重,2015年很可能成为P2P借贷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市场化的借贷服务机构能否在压力之下创新求变,能否真正深化互联网的应用,从而把自己打造成货真价实的互联网金融,很可能将构成未来2~3年内行业路径探索的重点。
爱投资战略发展副总裁钮馨蓓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亦指出,2015年网贷行业将从火爆但混乱的现状过渡到理性和监管趋严的局面,最大的挑战和机遇都是来自于行业的不断规范以及监管的到来。从目前管理层的表态来看,管理层对互联网金融包括网贷行业是寄予厚望的,适当的监管政策落地将会带动法律、征信、银行等基础设施向P2P行业开放,给整个行业行业带来一次新的洗礼和机遇。
王吉涛亦指出,P2P将在2015年涌现更多的新模式,P2P将走向大资产管理范畴,围绕P2P为核心的资产生态链将逐步形成。同时,也期盼监管政策能够早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