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监管须施以重典
- 发布时间:2014-11-03 00:31:21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毕晓娟
□民族证券 陈伟
今年以来,过去几年突飞猛进的P2P贷款公司出现了“频繁跑路”现象。根据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今年7月底,国内可查的P2P机构有1200家,跑路的有150家,每个月有6-7家跑路。而据网贷之家的数据,今年9月份问题平台约有22家,全国问题平台累计193家。我们预计,明年随着经济走软导致信用风险暴露,更多P2P贷款公司还将陆续陷入困境,P2P行业将经历“大潮退去”的深度整合期。但这也未必不是件行业发展的“好事”,它将促发行业管理者及从业者更深刻地反思过去行业过快发展积累的风险控制问题,从而有利于构建更完善P2P平台风险监管体系。
P2P平台风险控制的软肋
虽然P2P平台仅作为正规金融体系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必要补充,普遍规模都不大,但由于P2P平台公司服务对象的高风险特征以及自身制度建设的落后,P2P平台面临的风险却不小。
第一,P2P平台面临着比正规金融体系更严峻的信用风险。一方面,P2P平台服务的不少客户都难以从银行获得便利的贷款,具有较高的风险特性;另一方面,目前制度缺陷也阻碍了P2P对于客户的风险评估。例如,目前作为工商企业的P2P平台,不能接入到央行的征信系统。
第二,P2P平台门槛低、管制松、制度建设不到位,更容易诱发实际控制人的道德风险。一些P2P平台公司实际上就是部分机构圈钱的工具,他们借着P2P平台的名义,采取自融的方式将投资人的资金挪用于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炒股,购买豪车、豪宅等。据网贷之家统计,在出现问题的平台中,其中自融平台占比超过三成,70家问题平台中多数是在上线4个月就出现危机。由于目前P2P平台资金的第三方托管方并没有动力监管平台资金的流向,也使得客户的资金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平台经营人挪用资金的风险也就较高。
第三,P2P平台经营的不规范也容易放大流动性风险。由于缺乏长期实力投资人,不少P2P平台都有两个“重要”的融资现象,即拆标和期限错配。拆标是指将大额的借款标的分为若干个“小标”,以降低投资人门槛;期限错配是指将较长期限的标的,拆成若干个相互连接的较短期限标的。在不断有后续资金流入平台的情况下,这种类银行的业务运作短期不会遇到问题,但是当流动性环境逆转的情况下,资金实力不强的P2P贷款公司就容易遭遇流动性困境。
完善风险控制势在必行
伴随着P2P平台规模的扩大,P2P的这些风险隐患也在不断扩大,一旦由于某些潜在风险事件引发较大规模P2P倒闭,将给行业发展带来更大灾难。有关方面应该未雨绸缪加快P2P平台风险控制体系建设。
首先,管理部门应尽快完善P2P平台的信用环境。如央行征信中心作为国内最大的金融数据库,理应向P2P平台开放,平台公司的个人信用记录也将纳入到央行的征信数据库中。这样可以使得P2P平台更为详细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状况,有利于遏制借款人的道德风险,促使借款人积极主动还款,维护自身良好信用。
其次,尽快按照分类以及风险监管底线原则落实P2P从市场准入,到运营、退出的监管。准入方面,虽然可以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设置较低的门槛,但应对于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专业人员的资质提出较高的要求;运营方面,为防止P2P平台挪用资金,应实施类似目前基金的独立第三方托管形式,以严格实行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的隔离,强制性对往来资金进行监管;分类监管方面,可以对不同性质的P2P平台公司适用不同的监管要求,如P2P平台严格定义为信息中介的可以适用较低的监管要求,而通过担保等形式承担了信用中介功能的P2P平台则需要适用更高的监管要求,如拨备更多的风险准备金和更为严格的风险揭示制度等。
再次,更多创造有利于强化P2P市场化监管的制度环境。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定P2P平台必须定期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明确说明投资者风险、业务流程、各参与机构的关联关系等,以增加行业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和借款人的利益。建立平台风险评级制度,由专门评级机构对所有P2P平台进行评级,定期向社会和投资者公布评级结果,发布风险警示,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建立鼓励P2P规范经营的激励机制,那些经营规范,风险管理到位的P2P平台将来可以有更加便捷的通道转型为民营银行,纳入正规金融体系管理。
最后,除了来自政府以及市场的监管外,P2P平台行业自律对于风险管控也至关重要。这是因为一方面行业自律有利于推广行业风险控制措施的最佳实践,另一方面行业自律也有利于填补监管的真空,这都会降低行业发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