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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要求网贷平台产品模式提前备案

  • 发布时间:2016-04-18 00:31:55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金证券记者 王雅乐

  针对互联网金融在迅速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乱象,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

  昨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网贷平台产品模式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凡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中网贷平台推出金融新产品类别、发展新业务模式时,都应当从备案程序、备案审查、备案管理三个方面,严格执行该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要求:在网贷公司发行新的产品类别、推行新的发展模式前5日内,将产品或模式说明、风险提示和合法合规性说明等相关材料报协会备案。

  期间,如发生变更或存续期满需要展期的,也要于5日内,递交协会备案。材料递交后,协会应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确认,或出具备案确认函,并对已完成设立备案的产品模式配发备案编码。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备案、备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备案材料与真实情况不符、多次出现备案不及时或备案材料不完备、不配合现场检查等情形的网贷平台,协会可视情节轻重对其约谈、警示、要求整改、关闭备案窗口等,严重者协会或对其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陆岷峰博士对《金证券》记者表示,协会对我省会员单位中P2P企业,新产品新的运营方式实行事先备案,有利于加强P2P网贷企业在产品创新过程中的审慎性与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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