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先生联手古董商 盗掘浙江嵊州70座古墓
- 发布时间:2015-07-03 09:52:51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张明江
狗血神剧《盗墓笔记》热播,剧中主人公吴邪义正词严地说,“一定要把文物上交国家”!不听吴邪言,果然吃亏在眼前。
《盗墓笔记》在绍兴上演了现实版,20个“南派土夫子”被公诉机关以盗掘古墓葬罪提起公诉。
在几年时间里,这帮盗墓贼专门请了风水先生,以确定墓穴方位,在嵊州共盗了70个古墓葬,绝大多数为汉朝、晋朝古墓,少量唐宋古墓,大量青铜镜、青花瓷瓶等古董被盗走。经鉴定,被盗文物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研究价值。
前天上午,绍兴中院在嵊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掘古墓案。
“民间地质队”跟着工地挖掘机跑
哪里挖出墓砖,附近就一定有古墓
前天上午,在嵊州法院的一号法庭里,20名盗墓贼被带到了审判区。
陈某某、谢某某等20人大多是嵊州本地人,年龄基本在40岁左右,对当地古墓分布情况非常熟悉。
由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古墓里又有古董可挖,他们臭味相投走到了一起。
其中王某某、陈某某等几人负责找墓,谢某某是唯一有车的,管“后勤”,吃饭、坐车都由他安排。
这些盗墓贼平时都在留心哪里有破土动工的事情,看挖掘机在挖土的时候,有无古墓砖等物品出现,有墓砖就证明附近可能有古墓。
他们采用的是典型的“南派”盗墓手法。他们往往团伙作案,自备一种专用的细长“铁钎子”,类似盗墓小说中所说的“洛阳铲”,用于探测地下是否有古墓以及古墓的具体位置。
发现古墓后就使用铁锹、铲子等进行挖掘,之后迅速对盗得的文物进行转移、销赃。
在绍兴的古董圈内,这个盗墓团伙被戏称为“民间地质队”。
“风水先生”成“盗墓师爷”
做古董生意的是“技术人员”
虽然这20名被告人几乎都是农民或无业人员,但其中也不乏“专业人士”。
从2009年就开始盗墓的王某某,自称“比较喜欢古董“,平时做些倒卖古董的生意,他能根据墓砖上的花纹、挖出来的铜钱、古董的特征来判断出自哪个朝代,是否具有价值。
来自慈溪的宋某某,人称“老宋”,平时以看风水为生,自称看得多了也就懂了,因为古代墓葬讲究风水,看看风水就能知道墓穴在哪里,而且也做些古董生意,对古董的价格有所了解,被“土夫子”们尊称为“师傅”。其他人找不到墓了,或者吃不准挖出来的东西成色如何,便把他从慈溪“请”来“点穴”,并鉴定古董。
团伙中的潘某某是个做古董生意的,会根据土质分辨墓穴埋藏的深浅,算是“技术人员”。庭审中,潘某某辩称自己不是“盗墓”,只是“盗窃”,仅仅是“捡”人家挖出来的砖木等物用于自己收藏。
除了以上这些“专业人士”,也有因为对盗墓好奇而把自己“坑”了的。比如有个姓茹的人嫌疑人,因为好奇参与了两次盗墓,在公安侦查阶段他表示,知道盗墓是非法的,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20名“土夫子”盗掘嵊州70座古墓
不管有没有盗得文物,都将受罚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3年,陈某某等人分别在嵊州市多地采用铁钎探、铁锹挖的方式,先后盗掘多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将窃得的青铜镜、青瓷花瓶等古董贩卖牟利。直到去年7月相继被抓获,嵊州先后有70座古墓被这伙盗墓贼盗掘。
其中陈某某与谢某某、王某某多次一起作案。陈某某更是堪称盗墓界的“劳模”,参与盗掘古墓38次,谢某某参与34次,王某某参与22次。这个“铁三角”仅在2012年5-10月期间,就作案10余次。
经鉴定,被盗掘的古墓多数是晋朝、汉朝砖室墓,个别为唐宋时代墓,均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一些古墓被挖后,由于一无所获,他们又用土重新填回。
近年来,盗墓题材小说把“摸金校尉”、“土夫子”描写得神乎其神,但小说毕竟是小说。现实中的盗墓贼不仅没有电视剧中的高颜值和好身手,而且一旦盗掘古墓,不论是否挖到文物都将面临刑罚。
前天,绍兴中院审理此案的法官说,在我国的刑法中,只要实施了盗掘的犯罪行为,不管是否盗得文物,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盗墓将会被如何量刑?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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