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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再縮小 贫富差距缩6.08倍

  • 发布时间:2014-08-16 10:0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胡爱善

台湾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再縮小贫富差距缩6.08倍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在物价节节上涨唯薪水不涨之下,许多人都感觉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但台当局“主计总处”最新公布的2013年家庭收支调查显示,5等分位家庭每户可支配所得差距缩小至6.08倍,已呈连续4年下滑,与社会大众的感受相差甚远。

  针对外界质疑家庭收支调查与民众感受不符,台经院景气预测中心主任孙明德表示,许多人对贫富差距的认知都是从身边亲朋好友感受而来,认为贫富差距有越来越大之势,但感觉与数字不能相提并论,因此“参考”一下就好。

  所谓的5等分位,是依每户可支配所得高低将户数分成5组,“主计总处”调查,最高20%家庭可支配188.3万元新台币,较2012年增加2%,最低20%家庭则为30.9万元新台币,增加2.7%,两者差距6.08倍,比2012年的6.13倍减少。

  台“主计长”石素梅表示,贫富差距连4降,主因为当局持续照顾弱势族群,提供各项补助,包括低收入户生活补助、中低收入户老人生活津贴、老农津贴、各种社会保险保费等,加上家庭对政府移转支出也缩小,让整体所得减少1.45倍的差距,也就是说若不加补助,所得差距将为7.53倍。

  如果依“每人”可支配所得重排序计算所得差距倍数,2013年为4.08倍,为2000年来最低,较2012年的4.14倍缩减。总计2013年台家庭所得总额9兆7936亿元新台币,年增3.0%,每户可支配所得平均数94.2万元新台币,年增2%,每人平均数为29.4万元新台币,增加2.7%。

  台“主计总处”公布最新家户所得调查,以性别分,男性在职场上仍具优势,平均所得为57.5万元新台币,女性为43.5万元新台币,若就年龄层来看,以45-54岁平均的61.6万元新台币最高,未满30岁者平均年收入36.4万元新台币最低,低于法定退休年龄65岁以上者的39.4万元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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