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跨行转账时间差行骗31起 涉案10余万元
- 发布时间:2016-03-20 08:02:10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张明江
男子赵某在网上发布高价收购二手手机的信息,交易时,赵某提出利用手机银行进行转账。转账后,卖方收到银行系统发送的汇款提醒信息,误以为钱已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中便离开,但事后发现钱没有到账。近日,丰台公安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将嫌疑人赵某抓获。目前,案件已核实31起,涉案金额十余万元,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2月中,丰台公安分局陆续接到11名群众报警,称在网上看到有高价收购二手手机的信息,通过电话联系到一名男子,双方见面后事主当面给男子手机。交易时,男子称身上没带现金,提出利用手机银行进行转账。转账后不久,卖方收到银行系统发送的汇款提醒信息,且短信的确为银行所发,收款银行卡的后4位没错,汇款金额和时间也没错。卖方误以为钱已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便放心离开,但次日查询账户时,却发现钱没有到账。
接报后,丰台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立即开展工作。民警发现,卖方收到的信息并不是转账成功信息,而是汇款提醒信息。民警解释,其实当嫌疑人跨行转账发起时,银行会自动向事主的手机发送转账提示信息,银行还需要对收款账号进行审核,准确无误后才会将钱转入账户,而这通常需要1-3天时间。整个骗局中,事主收不到钱是因为骗子在网银转账时,会故意输错收款人账号中间的一个数字,当银行端审核时会发现收款人姓名和卡号不一致,导致转账不成功。
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监控录像,确定11起案件为同一人所为。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工作,3月2日下午2点,民警在丰台镇地铁站附近将正在实施诈骗的嫌疑人赵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赵某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进一步供认出其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期间,在丰台、海淀、朝阳、大兴等地,以相同手段实施诈骗数十起的犯罪事实。据赵某交代,自己正是利用了跨行转账提示信息和实际到账的时间差进行诈骗。
目前,赵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丰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核实31起,涉案金额十余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记者张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