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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贷下架需要“举一反三”

  • 发布时间:2016-03-09 15:51:14  来源:新华网  作者:庞岚  责任编辑:胡爱善

   昨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北京、深圳等地的链家门店处确认,此前链家与银行、小贷、担保公司等合作开展的首付贷业务合作已全面暂停。

   所谓首付贷,是指在购房人首付资金不足时,地产中介及与之合作的金融机构能够为其提供补助资金拆借,帮助购房人放大购房杠杆。在部分房价上涨较快地区,首付贷的运用可让部分购房者实际首付比例降至10%。

   首付是借的,每月除了给银行还房贷还得偿还首付贷款,难道“超级房奴”就不害怕那么巨大的压力?就不想想自己万一生病了、失业了该怎么办?

   但“事实真相”是,“零首付”、“首付贷”对于购房者而言貌似风险巨大,实际上却没有那么大——反正是“空手套白狼”,只要房价一直涨下去,那么即便还不上贷款的时候把房卖了,还可以赚上一笔差价;万一房价跌了,大不了就断供呗……

   所以,首付贷之类的业务本质上是在转嫁风险、扩大风险,将购房者的风险、楼市的风险转嫁给了金融机构,扩大到了整个经济系统。

   正如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近日在两会上所说:如果听任当前一些地方的房市高杠杆,将会是另一场金融灾难——美国次贷危机的源头就是零首付,房价也就没头没脑地一两个月、三个月暴涨了30%、50%。这和去年股市高杠杆造成的3000点到5000点的后果是一样的。

   叫停首付贷可以说是“必须的”,但是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消息,链家等中介首付贷“刹车”之后,过桥贷、信用贷仍可“输血”。

   按理说,中介及金融机构先帮卖房人拆借资金偿还贷款,以便房产解押、进行交易,在房产交易完成后,卖房人拿卖房款还钱的“过桥贷”没有什么不可以,但中介的钱很多时候都不是自己的,而是和“支付宝”一样,账面上的钱“纯属过路”。

   如果没有有效监管,允许房产中介放高利贷,恐怕会导致各种想得到或想不到的问题。例如上个月就从上海市消保委传出链家“经营不规范”的消息。

   据报道,庄先生通过链家支付80万元定金购买二手房,其后却被告知房屋交易有障碍,因该房屋不仅“背”着公积金贷款,还在庄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出售方抵押给链家一名工作人员,出售方由此借得167万元贷款,月利率1.6%,用来购买其他房屋。

   房产中介等公司违规吸金、放贷,不仅仅搅乱了单笔的房产交易,也把很多热钱引到了楼市,成了抬高房价的帮凶,造成整个社会经济的系统性风险。

   此前,曾有匿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高管通过媒体表示:“房价那么高,购房者如果愿意承担高利息,为什么我们不能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提供资金给他?”这话貌似有理,但是我们不能忘了,房价上涨的时候购房者愿意承担高利息,下降的时候可能就不愿或者无力承担了;再者,以高利贷的方式给炒房者提供资金,可能会让房价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首付贷引起监管层关注是一件好事,同时需要关注的还包括各种形式的房地产信贷风险。叫停首付贷这样的监管行为需要举一反三,从而避免让更多的人被楼市“绑架”。

   评论员 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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