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新增9试点
- 发布时间:2015-10-12 01:53: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刘波
记者从央行网站获悉,人民银行在前期山东、广东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上海、天津、辽宁、江苏、湖北、四川、陕西、北京、重庆等9省(市)推广试点。
央行称,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部分贷款企业进行央行内部评级,将评级结果符合标准的信贷资产纳入人民银行发放再贷款可接受的合格抵押品范围。
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贷款。此前,央行提供的再贷款基本上为信用贷款,即没有抵押物和质押物。2014年,央行针对国家开发银行这样的开发性金融机构推出抵押补充贷款(PSL),业内人士普遍认为PSL的合格抵押品范围主要是高信用级别的债券和优质信贷资产。
分析人士指出,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的推出,意味着央行再贷款合格抵押物范围的扩大,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可以将优质的存量信贷资产质押给央行,获得央行的再贷款,从而达到盘活存量信贷资产的效果。与此同时,这一创新的货币政策工具也为基础货币补充提供了新渠道。
《经济参考报》记者此前采访获悉,按照广东省的经验,信贷质押业务流程上分为四个步骤,对银行评级;对贷款企业评级;资产备案核查;贷款申请发放。具体而言,银行将达标企业的全部信贷资产打包建立质押品资产池向央行申请预先备案,央行从银行备案的信贷资产池中选择适当的信贷资产,按照一定比例折扣后用于质押,给银行发放再贷款资金,注入流动性。
“这是中国式微刺激再现。”民生证券研究院固定收益研究负责人李奇霖称。他表示,此时,推广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总量上是为对冲地产和传统经济下行压力,结构上是为经济转型:通过设定不同信贷资产折扣率,比如将符合经济转型要求的小微和三农信贷资产设置更高的折价率,折价率越高的信贷资产可获得更多的基础货币,为金融机构向小微三农贷款提供正向激励。
李奇霖也表示,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旨在发挥政策定向宽松功能,不过政策难度在于三农小微类资产风险溢价较高,是否能够有效激励商业银行信用派生行为还需观察,如果过度激励银行投放到风险溢价较高的资产,可能会产生坏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