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要求中国银行提交造假者账户信息
- 发布时间:2015-10-08 06:56:00 来源:环球时报 责任编辑:毕晓娟
据美联社7日报道,纽约一名法官近日签发一项命令,要求中国银行提交一个中国制造假冒商品团伙的银行账户详细信息。该团伙此前被指控在美国销售价值数百万美元的假冒古驰手提包和钱包,古驰为此向美当地法院提出1200万美元的赔偿。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一名工作人员7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据他了解,该命令的对象应是位于中国的中国银行总行。
美联社报道称,做出该决定的美国法官是理查德·苏利文。他于9月29日签发的此项命令“将为美国法院从中国的银行获取犯罪活动信息带来深远影响”。中国的银行此前对于美方要求其配合调查、提供假冒商品制造商银行账户信息予以强烈反对,认为这是对中国主权的冒犯,调查人员因此很难通过银行记录追踪非法资金将其冻结。而假冒制造商就利用这一点转移资金,逃避西方执法部门的打击行动。
针对古驰诉讼案,苏利文认为美国法院对中国银行具有司法管辖权。中国银行在美国设有四家分支机构,被认为是电汇美元的首选项。苏利文表示,“古驰若在中国进行该诉讼程序,效率会显著下降,而且很可能无功而返”。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高艳东7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美国法官若是对美国境内的中国银行分行发出命令,则其具有法律效力,但位于中国的银行无须遵守,除非中美两国签订《国际司法协助》条约,并对相关事宜做出规定。
记者注意到,美国法官签发命令的时间是上月底,但美媒在7日才集中报道。对于这个“时间差”,高艳东猜测称,可能是由于该命令最初传达至中国银行时没有引起重视,而且相关命令有时间限制,美方此时希望借助媒体报道向中方施压,促使中方及时做出反应。
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工作人员7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已注意到相关报道,正就此事向律师咨询。古驰五六年前提起的这个诉讼案,控告对象是造假者,中国银行是被“牵连”进去的,被要求提供相关证据。目前在案件中,要求提供证据的对象仍是位于中国、仅受中国司法管辖的中国银行总行。
美联社援引香港西蒙尼知识产权服务所律师丹·布兰的话称,法官的这一命令或许能为那些希望从中国银行获取此类信息的诉讼原告提供帮助,但“即便官司打赢了,其结果也可能是空洞的,尤其是在要求获取赔偿的时候。中国银行将会尽量减少披露的信息量,并告诉客户如何降低信息被披露所带来的风险”。
路透社称,2011年,古驰和蒂芙尼在美国联邦法院声称,中国主要国有银行为向美国输出假冒名牌产品的中国制造商保留账户。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均在纽约设有分行,古驰和蒂芙尼在诉状中要求这些银行冻结仿冒品制造商的账户并提交它们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