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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细则明确操作空间 部分银行谨慎布局

  • 发布时间:2015-07-28 07:38: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田燕

  日前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对于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 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资金进行监督,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

  资深业内人士介绍,此前鲜有银行涉足P2P行业的资金管理问题,一是监管政策迟迟没有落地,二是行业发展问题不减,三是业务市场额度目前还有限银行动力不足。在《指导意见》出台后,局面会不会改变呢?专家认为,监管层想通过银行机构来规范和清理网贷行业的发展,让作为信息中介的平台、起支付作用的三方支付以及交易清算的银行机构各自归位好各司其职,让一些不合规的平台出局,同时引导互联网金融朝着普惠和小微的方向发展。

  部分银行谨慎布局

  “对于分行来讲,这是一个还未开发的业务,我们也很想去拿下这块市场,毕竟资金能沉淀在银行。在指导意见还没出来的时候,我们就和一些平台开始在谈了,而且我们的对接系统已经出来了,总部也已经和一些大平台达成合作了。” 民生银行 一分行的中层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说,“之前由于政策没有出台,总行也还没有具体的通知下来所以分行只能保持观望。现在指导意见出来了,相信细则很快会落地,我们也在跟进”。

  从今年2月份起, 民生银行 便发布网络借贷资金托管系统,其中积木盒子是其首发的合作伙伴。积木盒子表示,在过去长达半年的调试、对接、测试后,于7月2日积木盒子已经正式将资金托管至民生银行。银行人士认为,做出资金对接系统进行存管和托管并没有难度,难的是不同于二级市场,资金的流向是股票标的非常清晰,银行以很小的成本可以操作。但网贷平台 资金流向的标的,则是很难把控的,比如假标或者一开始就想通过平台去套钱的借款人,如果监管到项目的话要新增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去监控,再加上该业务的盈利空间也有限,银行很难为该业务投入重成本,这也是《指导意见》留下“口子”说是存管而非托管。

  “如果最终出台的细则是指定必须由银行来存管,90%的平台都将倒闭。”上述银行人士分析,一方面银行不可能有大量的成本投入该业务,另一方面对于银行来说,考虑到自身的信誉和品牌,在网贷行业还乱象丛生的环境下,与平台合作意味着将给其进行背书和增信,因此没有银行敢贸然给平台开展存管业务,必定是谨慎考量平台的背景和各方业务的风险后做出选择,高门槛的最后是能接入银行系统的只能是少数优质平台。

  “有好几家银行都有找过我们谈资金存管业务,一些银行也想提前布局市场。但是他们还是非常谨慎,尽管一些银行和平台已经达成合作协议或者已经在做一些对接,但是银行方面要求我们不能对外公开,需要等有关部门的细则出来。”一位平台负责人表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民生银行、 招商银行中信银行 、 徽商银行 已经涉足网贷资金的业务了。“国有大行对这块业务没有什么热情,主要是一些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他们盈利的冲动更强。”某商业银行人士说,一些规模比较小的区域性银行对网贷资金存托管的业务更加积极。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一些区域性银行除了已经和一些平台进行了业务的对接外,还在积极进行对第三方支付的收购工作。融金宝CEO陈喜坚表示,《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而银行业机构的范畴非常广,未来第三方支付是否会进入银行业机构的范畴现在也不好判断。

   有利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银行进入网贷行业的资金存管来说是好事,可以共同推动促进行业的发展;易宝支付CEO唐彬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说。

  目前,P2P网贷行业主要还是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托管。就目前第三方资金托管市场来看,仅汇付天下和易宝支付这两家公司在网贷平台托管市场占有率就高达60%。进入P2P领域较早的汇付天下所占份额最大,目前已与超过700多家网贷平台进行资金管理的业务。虽然银行托管资金更为严谨,不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由于长期的市场摸索,在资金托管这一块具有自己的优势,比如,支付公司的跨行交易能力、产品快速迭代和运营响应速度等。《指导意见》要求平台选择符合资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

  唐彬认为,银行若要进入市场也应该是拼服务和速度。据了解,现在不少第三方支付公司针对P2P行业的需求定制开发专业的托管和支付解决方案。而银行方面,由于网贷市场本身还不算大且盈利空间有限,同时高度的监管使一些银行不愿迈步。一位网贷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在网贷行业发展前期,有股份制银行就想试水资金存管业务,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推进该领域业务。

  “资金安全是资金投向的安全,这一点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很难起到决定性作用,需要从风险评估、产品登记、信息披露等行业自律的角度去解决。”唐彬说。不过,有网贷人士认为,除去资金投向的安全性以外,第三方支付高速发展,现在行业乱象也比较多,暴露出资金安全性、信息安全性、内控机制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存在第三方支付可能挪用平台资金等的情况。

  “现在一些第三方支付纷纷找银行合作,由第三方支付提供账户系统和支付服务 ,银行则提供资金存管 ,第三方有支付的灵活快速以及对行业比较深的了解。”有商业人士说,如果以这种模式合作,第三方支付一方面维持自己原有的客户和市场,一方面顺应《指导意见》的方向,在具体细则落地前,将业务理清整合。陈喜坚认为,部分第三方支付是用“支付+账户+资金银行存管”模式,这也可以说平台资金间接被银行监管了。

  汇付天下公开表示,汇付天下只给平台提供账户系统而从未做资金存管的业务,资金存管全部都在银行业机构。唐彬表示,第三方支付的交易资金实质上是存放在各个银行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央行的系统对接,受央行监控,交易资金每日都需要清算到主存管行。从用户权益保障的角度,万一某平台跑路,只要用户的资金仍在该用户在支付公司开设的资金托管账户内,同样可以支取。

  零壹财经研究院院长李耀东分析,《指导意见》中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很泛,除网贷平台外,还包括股权众筹等平台机构,而这类机构发展初始阶段的交易量非常小,低则几百万几千万的交易量,如果一定要求银行来做资金存管业务,银行可能没什么兴趣,而对于平台来说支付交易费和管理费等也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指导意见》提出要银行业机构来做资金存管,其中有更值得深入解读的内容,由银行进行资金存管是为了以后对互联网 金融行业 进行监管铺垫。现在一些网贷平台做的借贷业务已经出现偏离,不乏从百万到上亿元的项目,这并不符合普惠金融以及小微借贷领域。如果让第三方做资金存管,这些具体的内容很难监控。”某网贷资深行业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未来如纳入银行存管,监管政策能连续贯彻,比如控制大额的发放,真正将互联网金融朝着小额和普惠的方向发展。

  拍拍贷CEO张俊认为,事实上,第三方支付并不具备做资金存管或托管业务的资格,央行发放的牌照并不包含上述业务,意见的实施会给第三方支付带去较大的冲击。此次指导意见第四条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

  在提出明确第三方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外,监管的“口子”也并没有完全封死。在资金存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除另有规定外这句话又充满了想象,主体意思是要让银行来做,但怎么落实,这其中还有操作空间,所以细则出来之前还不好说。”李耀东表示,具体如何操作,就要看细则。

  通联支付有关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银行间的接口是打通的,但存在竞争排斥,用户体验和灵活性不如支付公司,资金出入应由支付商来做会比较好,不过在资金存管或托管则是应该由银行来做。在《指导意见》下来后,各家平台都在进行调整,之前很多平台的资金托管都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就目前来说进行支付接口转移并不容易且需要一段过渡期。据了解, 平安银行 、 中信银行 、民生银行的系统已经做好但没敢大面积向外推广。

  “我们还在观望,细则出来后如果指定要银行来存管资金,我们就只能接入银行。但事实上我们平台并不需要银行来做增信背书,所以选择资金存管方时更注重对方提供的服务能够提高客户体验,所以银行能否在客户体验上有质的提高这也是我们关心的。”某上市公司背景的平台总裁表示。e速贷副总经理黄远里认为,由于对P2P行业存在争议,而部分第三方支付本身可能存在如资本金薄弱、挪用平台资金等问题,如果银行能够进入存管,对网贷行业来说是很大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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