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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金三角加油站偷税400余万 曾曝劣质油事件

  • 发布时间:2015-07-07 15:12:00  来源:中国安徽在线  作者:刘忠玉 王醒  责任编辑:李春晖

  “劣质汽油”事件余音未消,合肥金三角加油站再陷麻烦。记者昨从瑶海区检察院获悉,该加油站以及其所属的兴顺公司涉嫌偷税漏税共计400余万元被查,目前已经由瑶海区检察院提请至合肥市地税局稽查处查处。据了解,若其中涉及到刑事犯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漏税400余万被查

  该事件爆发与查办渎职案件有关。据了解,庐阳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2005年1月至2012年12月,相关主管单位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致使兴顺公司(原合肥市金三角加油站)得以少交税款400余万元,案发后尚有300余万元税款未追缴。

  后瑶海区检察院介入调查,并委托审计部门审计。经审计,2008年2月至2012年12月,金三角加油站分别于2010年12月,2011年9月在企业所得税前分配股东红利220万余元,涉嫌少交企业所得税税款55万余元。

  截至2012年底,金三角加油站累计将已出售的油款近400万元列“其他应付款”科目,未计入当期收入,且未申报纳税,涉嫌少交各项税费合计220余万元。据统计,金三角加油站采取股东红利税前分配;多列、虚列成本费用,收入挂在其他应付项不列收入,将购物卡和加油油票赠送计入成本费用等手段,少交企业所得税等地方各税费大约300万元,少交增值税104万余元。

  行贿主管单位列入成本

  向主管单位相关人员送礼,也被列入公司经营支出。经查,金三角加油站2005年至2012年购买购物卡329200元,用于赠送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人员,涉嫌少交企业所得税8万多元。加油站送出最多的当属油票,2005年至2012年,该站向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赠送该站油票125万余元(系已回收并加过油的票款),涉嫌少交税费46万余元。

  根据统计,该站向业务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赠送购物卡、加油站油票,计入成本、费用支出,涉嫌少缴税费55万余元。2014年3月,合肥新站区管委会建发局设计处副处长、处长徐某受审,他的其中一项罪名便是接受金三角加油站三名负责人赠送的购物卡1万元及汽油票合计3100升。

  [事件进展]

  市地税局:稽查处已介入查处

  昨日记者从瑶海区检察院获悉,此案经该院民行科调查后,目前已将调查结果反馈给相关主管单位。合肥市地税局经调查,已初步认定,金三角加油站涉嫌少交企业所得税等地方各税费大约300万元,目前该局稽查局介入调查、查处。若调查取证证实后,将追究金三角的行政违法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增值税部分,瑶海区检察院也已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目前也在查处中。

  加油站:对偷税漏税不知情

  昨日下午,合肥市金三角加油站一现场负责人表示,从未听说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并一再声称公司诚信经营,还解释当初“劣质汽油”事件公司也是受害者,不可能偷税漏税。

  随后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孙女士表示,她对偷税漏税这一情况不知情,无法回应具体情况,也拒绝提供其他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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