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2015年推医药分开 部分市县可自主定价
- 发布时间:2014-12-29 09:00: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孔彬彬
为了顺应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2014年底,地方试点医药分开提速。
近日,海南省物价、卫计、人社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从2015年元旦起,海南省将取消药品加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海南省此次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将授以市县一定的定价自主权。
除海南省外,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2015年也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同时,广东珠海所有公立医疗机构2015年亦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海南医疗服务自主定价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2015年全国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主旨下,地方基层新医改的步伐随之加快。
12月28日中国政府网消息显示,海南省结合第一批6家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财政、医保保障情况、医院加强内部管理等因素,并按省政府确定的补偿比例,省物价、卫计、人社等三部门联合敲定了县级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凡进行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和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涉及2657项2699个服务价格。此次主要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治疗费和手术费较改革前分别提高10%和15%。
根据海南省官方信息,该省目前已经在文昌、澄迈、昌江、保亭、屯昌和陵水等6个试点市县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上调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70%、增加政府投入予以补偿30%。
值得注意的是,海南省此次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授以市县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即由各市县在省定最高指导价格内,结合当地医疗服务技术水平、政府投入等因素制定具体方案,并可根据当地实际,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实验室检查检验价格。
此外,医药价格政策调整与医保、财政、卫生等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合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改革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除了海南省,甘肃省2015年亦将逐步全面废除以药补医,广东珠海、山东泰安等地,分别就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合理的医药模式作出探索。
财政补偿需长效机制
随着地方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步伐加快,药占比(药品费在医疗总费用中所占的百分比)也相应下降,由此带来的问题是,“药占比越低,下调空间就越小,控费难度就越大”。一名公立三甲医院临床医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从医院来分析,如果药占比本身相对较小,医药分开对医院运营影响不会过于明显,但对于 “小门诊、大手术”的部分专科特色医院,利润收成受政策冲击影响较大,因为具有很强专科特色的医院,往往由于经营领域单一,难以缓和政策冲击,在试点过程中需重点关注。
取消药品加成后面临的另一个问题在于,当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后,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如何匹配补偿?
对此,北京市的补偿手段包括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卫计委相关人士则认为,2015年各地基层联系点需力争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财政补偿经费、完善收支管理方式、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发挥医保基金的补偿作用、购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激励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调整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格等改革的关键环节有所突破,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改革模式。
上述公立三甲医院临床医师认为,2015年医药分开能降低多少医疗费用,主要还是看中央、县级政府等投入多少资金,政府投入的比例高患者自付的比例就低,患者看病的总体费用应该不会升高。
也有医生表示,取消药物加成后,有可能会衍生出医院以住院病人检查费养医或其他养医的新方法,这由现行的收入制度决定,医生的收入与医院的收入直接挂钩,所以医院制度改革要把公立医院 (非营利)和私立医院(营利)区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