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保险将合并报销 为“全面二胎”开路
- 发布时间:2016-04-22 08:13: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起龙
在全面二胎时代,社会保险的相关配套政策也在悄然转型。当下最先迎来的是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合并实施。
人社部和财政部于4月2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中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现在需要完善生育保险来鼓励年轻人生育,生育保险报销二胎生育费用的相关细则应尽快出台,以保护女职工不会因生育二胎而受到就业歧视。
《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亿人,而同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8亿。两险合并实施之后,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将对标医疗保险大幅扩大。
合并经办、统一实施
“当前生育保险存在覆盖面小、地方各行其政等问题,难以适应全面二胎时代的需要。两险合并实施可以通过连接医疗保险这个大平台来强化生育保险的管理和服务。”杨燕绥说。
杨燕绥认为,“合并实施”的含义是“合并经办,统一实施”,并非是将生育保险合并到医疗保险中。生育保险中的生育医疗费用与医疗保险有相似和交叉之处,具备合并实施的条件。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广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降低了制度运行的成本,与医疗保险合并之后,生育中并发的一些疾病的报销也更为便利,参保者的待遇会有更多的保障。
“合并的只是经办管理,生育保险仍然是存在的,也还需要独立预算,从‘五险一金’变为‘四险一金’的说法并不准确。”杨燕绥说。
我国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五大社会保险中,生育保险覆盖面最小,只占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的60%,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在内)的1/3。而且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没有资格缴纳,因此其他非正规就业人群很难享受到生育保险。
《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显示,参保人员企业单位占总参保人数的79.4%,机关事业单位占参保人数的16.9%,灵活就业人员占3.7%。
生育保险地方碎片化情况也较为严重。在2015年之前,生育保险没有实行全国统一的费率.。2014年全国平均费率0.71%。2015年国务院要求各地统一下调为0.5%。
根据现行社保费率,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为6%,个人为2%,生育险单位缴费率为0.5%,合并实施之后两项社会保险的总费率8.5%。
生育保险利好“二胎”
杨燕绥认为,两险合并实施并非是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的完全合并,相反,生育保险必须进行独立预算。
具体来说,未来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划入医保基金统一使用,一部分用于生育津贴,可以进入社保发放系统,进行社会化发放。如何划分这两部分基金的比例,需要政府部门在地方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科学测算。
“全面二胎”政策出台之后,女性在职场受到的冲击或是就业歧视成为社会热门话题。就公共政策而言,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将有助于缓解用人单位的焦虑。发放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的一项重要任务。生育津贴的意义是在女职工生育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来发工资,单位的工资可以停发,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在生育保险待遇支出中,生育津贴是生育医疗费用的3倍。《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显示,2014年全国人均生育待遇支出为14457元,人均生育医疗待遇支出4001元,女职工生育津贴人均支出13458元。
杨燕绥说,两险的合并实施将提升生育保险的管理效率,增强基金的支付能力,从而实现鼓励生育二胎、女职工权益保护以及减轻单位负担这三者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