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开”六大难题待解
- 发布时间:2014-09-12 08:41:13 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孔彬彬
近日,国家商务部、卫计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清理药品价格扭曲现象、促进医药分开,让患者可自主到零售药店购药。
《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听取行业组织、企业的意见,再把真实情况于12月15日前汇总到商务部,届时将向社会公布。
连日来,长江商报记者独家调查发现,要想落实医药分开并非不可行,但需要破解来自患者、药店及医院等方面的六大难题。
难题1
看不懂医生手写“天文”处方
据武汉各大医院统计,“处方流失率”其实并不算高,不少患者仍然选择在医院购药。
昨日,家住南湖的赵先生帮父亲拿着处方到家附近的药店买药,他和药店工作人员看了10分钟愣是没看清处方上所有的药品,工作人员根据诊断猜了好几种药,最终还是没能买齐。“只有少数几个医院的处方是打印的,更多的医院仍开的是‘天书’处方,这样自己去外面买药,怎么能放心?”赵先生说。
难题2
药店推荐利润高但没疗效的品种
“药店很多方面不规范,如果病情较重我还是相信医院。”65岁的王爹爹感慨,自己以前也为了省钱总是拿处方到药店去,但是不少药店抓住患者这一心理,极力推销同一通用名、不同厂家但利润高的药物,导致患者吃后无效折返看病,“医生还批评我图便宜,不买他开的药,其实我花了更多的钱。”
难题3
医院开的药品,零售药店没货
万女士昨日带着1岁的宝宝去一家三甲医院看病,被医生感动。“给宝宝腹泻开的口服补液盐、止泻药,医生直接让我去药店买,他说药店便宜一些。”万女士说,可有种药附近的药店没有货,她还是折回医院购买。记者采访发现,虽然医生开具的药品不少都是常用药甚至非处方药,但有些药品只有医院有,这让谨慎的患者仍选择在医院购药。
难题4
外购药品若出问题,责任难界定
一位医院的负责人认为,医院药房和零售药店各有优势,一直以来,医院并没有完全限制处方外流,如果彻底拿掉医院的药房,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患者到外面买药无效果或出问题,到底该谁负责;或者患者在外购买注射剂再回医院打针,如果出了问题,责任也难以界定。
难题5
武汉市场执业药师缺口大
长江商报记者走访发现,目前药店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药店服务人员并无医学、药学背景,有的招聘广告甚至只要求高中学历。
一名研究药品流通领域的业内人士也证实,只有小部分药品零售企业能规范服务,大部分药店和医院药房的水平有差距。
据统计,武汉市药品零售企业有3000多家,取得资格的注册执业药师有3000多名,但绝大多数执业药师都在医院、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执业药师存在很大缺口,药店也做不到全配备执业药师。“每次拿了药我都会返回医院询问用法,因为并不是所有药都像说明书那样使用的。”市民张女士表示,基本上信不过药店的药事服务。
而这方面却恰恰是不少正规医院的服务亮点。如武汉市第三医院开设了个体化药师门诊专为患者提供免费服务,患者开了药以后可以直接找执业药师咨询,“医院里的执业药师都有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这一点是零售药店药师难具备的。”该院药学部主任吴金虎说。
难题6
一刀切掉药房,医院收入大降
针对许多患者“有的药在药店根本买不到”这一疑问,一家大型国企的市场销售总监告诉长江商报记者,这是由目前市场现状造成的,不少企业专做“医院特供”品种,而医院也必须通过招标才能销售,这与零售药店的模式完全不同,所以要医药分开,还需打通药企与医院的这个环节。
而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如果完全将药房剥离则必将削减收入。据省卫计委介绍,去年我省门诊和住院费用的药占比分别为47.8%和36.1%,与前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以药养医”的格局渐渐改变,但药费仍占很大比重。一家三甲医院负责人表示,如果医院完全没有药房,则须增加诊疗费,在自负盈亏的体制下,一刀切的可行性不是很大。据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医院药品所占业务比高达60%以上,如果切掉药房,医院将难以经营下去。
推进“医药分开”
鼓励提高零售药店市场比重
●政策解读
记者从国家商务部网站上看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清理目前药品流通环节不合理现象,如药品价格扭曲、采购定价不合理、行政权力干预市场、制约全国统一商场形成的政策规定等。
在积极推进医药分开方面,《通知》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由大型药店承担门诊药房改革,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
《通知》中最让零售药企受到鼓舞的是,要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清理妨碍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的政策性障碍,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零售药店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逐步扩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覆盖范围。
《通知》的发布让不少药品零售企业看到了曙光。昨日,长江商报记者联系老百姓大药房等药店获悉,新政确实给他们带来不少利好。一家企业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说可以探索由规模较大、质量控制严格、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制度完备、诚信记录好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的多种形式的改革,说明只要各方面与医院药房服务水平一致,药品零售企业将来可能取代药房占领更多市场。
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
——《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