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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牵涉多方利益 尚难惠及药品零售企业

  • 发布时间:2014-09-12 07:0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少雷

  医药分开的讨论和探索已经持续多年,但医院市场犹如坚冰一样,外部资本很难介入其中。

  近日,商务部再次启动医药分开改革,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大部委下发《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称将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构建全国统一市场;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对于该政策的发布,一位医药商业上市公司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但是医药分开政策已经推行多年,并未取得实质性成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通知涉及的医药分开改革只涉及到医院的门诊药房,而据了解,医院的主要收入来自于住院药房,而非门诊药房。

  北大纵横医药行业中心高级医药合伙人史立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院的门诊药房收入跟住院药房的收入相比不是一个量级。“一个医院药房收入如果达到十亿元,70%的收入来自于住院药房。如果真正实施医药分开,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病人有自主选择药品的权利,但目前做到这一点很难。”

  医药分开步履维艰

  国内关于医药分开的讨论是借鉴国外医改的做法。真正的医药分开,应该是医疗专业与药品专业分开,医生的收入主要来自于诊断、开方、手术、治疗等医疗服务,而药品销售以社会药店为主。

  但在我国,医院和医生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卖药。为了遏制国内以药养医模式的发展,相关人士一直力推医药分家。但史立臣介绍,即使是国外的医院,也未做到真正的医药分离,住院药房仍归属于医院。

  目前,国内对医药分开的讨论已经持续了多年,但并未得到有效落实。从业内人士的角度来看,是因为涉及到多方的利益,盘根错节,导致医药分开推进缓慢。

  一位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解决医药分离,必须解决三个问题。其一,医院须允许门诊药房“跑方”,即指患者在医院看完病后,不到医院药房划价买药,而是拿着医生的处方到外面的药房买药;其二,允许患者在拿到处方之后,对于买药有自主选择权;其三,将零售药店的药品纳入医保范围。然而,做到这三点极为不易。

  在上述通知里,商务部表示,对各地在企业开办登记、药品采购与定价、药品配送商选择等方面存在的使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或导致药品价格扭曲及其他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

  而在史立臣看来,这是目前商务部等部门唯一能推进的。“希望打破区域性壁垒。”

  需静待政策落地

  商务部重启医药分开改革,是否会给药品零售企业带来春天?

  上述通知里介绍,商务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会联合其他部门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探索由规模较大、质量控制严格、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制度完备、诚信记录好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的多种形式的改革,并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

  “有关部门要结合深化医改和医药分开试点工作,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清理妨碍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的政策性障碍,缩短行政审批所需时间;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法查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在药品销售中存在的的各种价格垄断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零售药店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逐步扩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覆盖范围。”

  “这对医药商业企业、尤其是药品零售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一位医药商业上市公司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但他们担心的是,实质性政策何时落地。“这个事情已经喊了多年。”

  “医药分离相当于把医院的钱袋子夺去了,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偿机制,这项政策推行起来还是存在困难。”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医生没有动力去推荐患者去外面的零售药店买药。”

  然而,即使这项政策能有所推进,对于医药零售企业来说,也只是毛毛雨。据了解,此次放开的仅是医院的门诊药房,而医院的七成的收入来自于住院药房,而非门诊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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