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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数十家药店刷不了医保卡 收费系统被强行停用

  • 发布时间:2016-03-31 11:01:59  来源:大河网  作者:董杰 董楠  责任编辑:吴起龙

洛阳多家药店医保卡刷卡系统“瘫痪”

  核心提示丨“不知道怎么回事,洛阳的好多家药店都说他们的医保收费系统坏了,无法进行医保刷卡。”半个多月前,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半个月来,大河报记者调查走访时,很多药店老板反映称,这是由于医保收费系统开发方单方面要求收取高额服务费,遭遇他们众多药店抵制,才强行中断系统,使得药店无法为市民办理正常的医保刷卡购买药品业务。

  市民投诉多家药店无法刷医保卡

  据李先生介绍,前段时间,他拿着医保卡到洛龙区自己家附近的一家药店购买药物,被告知无法办理医保刷卡业务,只能现金结算。

  当时,李先生并未在意。几天后,他到西工区办事,刚好经过一家药店,就再次过去买药。不想,这家药店同样告知李先生,医保收费系统坏了,无法办理医保刷卡业务。当天,李先生又连续跑了洛龙区和西工区的四五家药店,竟然都被告知,医保收费系统不能使用。

  “我去的药店门口都挂着医保刷卡定点单位的牌子,医保收费系统怎么可能同时坏呢?即使坏了,为什么不及时维修呢?”李先生说。

  药店遭遇收费系统被开发方强行停用

  根据李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随后对洛阳市区部分药店走访,发现确实很多药店不能刷医保卡。

  西工区一家药店老板汪铭(化名)称,2009年下半年,他拿着药店手续到洛阳市社保局医保科申请办理医保刷卡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手续办完后,按照医保科工作人员要求,一次性缴纳4000元,从一家名为“北京东软超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软公司),购买了一款名为“东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收费系统”的软件,并签订了一份“计算机软件产品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之后,该系统便一直正常使用。

  汪铭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的一天,顾客拿医保卡到他们店买药刷卡时,突然发现系统不能进行刷卡收费,屏幕显示为:系统错误。

  “当时以为是系统坏了,赶紧拨打北京东软公司全国客服电话了解情况。”汪铭说,谁知道对方客服人员却称,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是因为他们公司要对系统进行升级,以后每年需缴纳3000元设备维护费用,才能帮其开通系统正常使用。

  “不给其他任何解释,就是逼着你交钱,我们已经半年没用这套系统了。”汪铭说,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方从未提及每年3000元设备维护费一事,合同中也从来没有显示此款收费项目。现在已经用七年了,“等你用习惯了,突然把你停了,逼着你缴费,这也太不讲道理了”。

  随后,记者在汪铭与北京东软公司签订的一份产品购销合同上看到,药店购买产品的名称为“东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收费系统(注:即上文提到的医保收费系统)”。合同显示,药店需一次性缴纳4000元购买医保收费系统,其中药店付款一周内,北京东软公司提供一次性安装调试。此外,合同中还有一项规定,系统正式开通1年内免费维护。整个合同均未提到日后要收取每年3000元的设备维护费一事。

  记者调查洛阳数十家药店系统“瘫痪”

  汪铭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北京东软公司开始陆续停用洛阳药店的医保收费系统,“刚开始每批停用几家药店,停用设备前药店均未提前收到通知,然后逼着药店缴纳每年3000元的服务费”。

  “今年以来,被他们停用系统的药店开始增加,致使洛阳市已经有几十家药店医保收费系统被停用,有的药店刷卡业务量较多,只好被迫缴纳了3000元维护费。”汪铭说。

  汪铭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开始,他们药店店主组建了一个名为“讨伐东软服务群”的微信群,全市200多家药店负责人参与其中。有人综合大家的意见,起草了一份洛阳药店店主联名对北京东软公司的声讨函,近百家药店负责人实名签字盖章支持。

  部门回应将引入软件服务竞争机制

  针对此事,洛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负责人称,他们早就接到过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投诉,也经常向省人社厅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对于北京东软公司的做法,该负责人直言是“霸王条款”。

  那么,全省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为什么要选择统一使用东软公司开发的医保收费系统呢?

  对此,省人社厅电子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口头和书面回复本报称,2004年,省人社厅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程序,出资委托开发了河南省劳动保障系统统一应用软件(下称统一应用软件),其中包含中心端统一软件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收费系统(即医保收费系统)等子系统,整套统一应用软件由东软集团公司开发,作为子系统的医保收费系统软件也包含在内。整个系统的所有权应该为省人社厅所有,故作为东软集团旗下子公司的北京东软公司,只负责对其进行安装维护。至于维护费,在统一应用软件招标时,并没有明确约定。如今,该医保收费系统已在全省17个省辖市(注:除安阳外)的近两万家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用。职工医保卡、城镇医保卡等各类医保卡进行刷卡缴费都要使用该系统。

  如果全省17个省辖市所有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都在使用这一系统,那么洛阳以外其他地市有没有受影响?除了药店之外的医院和社区服务站这些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有没有受影响呢?记者首先对洛阳的几家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了走访,发现他们的系统均未受影响;而后记者又分别随机对郑州和周口市的几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走访,发现他们的医保收费系统都在正常使用。

  省人社厅电子政务中心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没有接到洛阳以外地市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有关此情况的投诉。

  而针对洛阳部分药店的投诉,省人社厅电子政务中心在回复本报时表示,尽管东软公司收取维护费是他们与定点机构之间的市场行为,然而由于医保收费系统是统一应用软件的延伸使用系统,因此,他们已经明确要求东软公司不能因为定点机构未交维护费而停止软件运行,且维护费收费价格应由定点医疗机构和东软公司双方协商确定。

  至于定点医疗机构反映的系统被强行停用等问题,最早出现在2015年初,为此,2016年1月28日,他们曾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东软集团,要求其确保软件正常运行。下一步,他们将开放全省统一应用软件运维服务,在软件运维服务中引入竞争机制。

  东软回复将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

  3月23日,针对洛阳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的质疑和省人社厅的相关说法,东软集团在接到本报采访要求后,予以一一回复。其在回复中称,东软在河南省定点医院和药店安装的软件是“东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收费系统”,东软承担实施和服务内容,费用为4000元,期限是1年。虽然当时按购销合同签订,但实际收取的是实施费和1年维护费用。

  而河南省及洛阳市绝大多数医院和药店用户从2007年开始使用该软件系统,如今已超出免费维保期很长时间,在系统的长期使用过程中,有大量用户提出服务需求,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因此他们采取了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服务合同的方式来提供服务。

  虽然他们收到的河南省人社厅的发函,并不涉及停止收取设备维护费用内容,但他们非常重视客户意见,已组织人员到洛阳等河南各地市进行调研,并积极与省人社厅、地市人社局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制定更为合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模式。

  律师说法开发方涉嫌“一物两卖”

  明明是“购销合同”,东软却说收取的是服务费,是否违反了《合同法》?合同中并未明确每年3000元的服务费,现在东软单方面要收取这一数额的服务费是否合理呢?带着以上疑问,大河报记者采访了国家一级律师、河南省法学会理事、洛阳鼎大律师事务所陈占军主任。

  陈占军认为,首先统一应用软件是由省人社厅出资开发的,省人社厅具有该软件的完全所有权,任何人和单位均不能再对该软件系统包括其子系统进行买卖,东软方面没有权利对外出售该软件。所以东软公司通过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方式,将系统转卖给药店或其他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为涉嫌一物两卖,而且合同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所以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负责人可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法院判决可撤销合同,东软公司则需要把当初收取的4000元费用退还。

  “东软方面在与商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中,并未明确写明要收取每年3000元的设备维护费用,在后期的使用过程中,以强行停止服务的方式要求收取服务费,涉嫌霸王条款。”陈占军说。

  此外,陈占军认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收费业务属于公共事业,是为广大群众服务的,在一定程度上应由社保部门进行免费提供,不能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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